凡人總要有點嗜好,藉嗜好來養性情,如種花、如寫字、如博奕、如集郵,甚而玩女人,也有人認為是養性情的方法,但我不同意。
不過,這些養性情的方法,多少有點毛病,以種花而論,下焉者是由種花而變成摧花,當然會愈玩愈動火。如果依據植物學和花卉學的原理,把花種成了,最後必然是索然無味。
搵錢似乎是一種好玩的事情,但好玩在於要搵而搵不到。到了你明白了機竅,得心應手的時候,你會覺得搵錢異常折福,是乘人之危,似乎應該適可而止。
半生要找好玩的事情,但是不容易找得到。近來似乎已得到了一點啟發,認為,好玩的事情,無過於硏究數學,或者是,讀一些非重讀兩三次而不能懂的書。
少年讀書的時候,最怕數學,數學往往不能及格,但到了中年的時候,忽然對數學的興味濃厚起來。數學是甚麽?數學是一種愈想愈能豁然開朗的事情,簡直是重門疊戶。提起下重門疊戶,人人都憧憬。其實,要找重門疊戶,不必去山西大同,在數學內邊就有。
有些書,一看就懂,索然無味。其實,好書並不是能睡在床上來看的書,而是必要正襟危坐來看的書。要一面放著一本字典,再放著一支為勾劃書中警句所用的重黃筆,一支為著做剳記所用的墨水筆。用手指指著書中的句子,慢慢的玩索。玩索到了作者的真意以後,其為樂事,世間任何事物都比不上的。
玩物可以喪志,尤忌玩物玩到盡頭。幾年前,筆者愛種玫瑰花,當種得不明不白的時候,還是好玩。後來索性走到夜大學內邊,讀一科花卉學,所種的玫瑰花,有些大如七寸碟,這時就覺得異常冇癮了。玩物的興趣,寄存於將懂未懂之間。懂了之後,便棄之如遺。這是人類共通的性格。因此,最耐玩的東西,還是讀書。讀自己所完全不懂的書。不要怕不得其門而入。名舞蹈家伊斯朵拉鄧肯小姐說得好:「演員要保盛名,就要把自己放在沒有門的玻璃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