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寫下開一句話:
「我極端反對『自由主義』,因為我是「自由」的捍衛者。」
大概有人會說我不通。其實,不通的人並不是我,而是批評我的人。
我不是寫怪論。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為求容易理解,先設一個比方。「食飯」是一個好名詞;「食飯主義」是一個壞名詞。希望有飯可吃的人,必要反對「食飯主義」。為甚麽呢?你要「食飯」,你向人家支付一定的勞力,人家給你一頓飯來吃,這是公平交易。但是,有些人,但求食飯;卻不肯支付勞力,那末,他們就會吃貴了糧食,侵犯了你的吃飯的權利。因此,你就不能不反對「吃飯主義」。你反對「吃飯主義」,不等於你不想「吃飯」。
「自由」是一個好名詞,但自由是有限度的。在任何的自由國家內邊,你開車不能衝過紅燈,說明自由只能相對,而不能絕對。如果你綠燈也衝過,紅燈也衝過,那末,你的思想,就變成為「自由主義」,「自由主義」是會碰死人的,是會侵犯人家的生命自由的。
因此,一個愛好「自由」的人,對「自由主義」必然深惡痛絕。
記得有一次,我回香港,跳完夜舞,一個朋友開車送我返旅舍。他口沫横飛,自稱為「自由主義者」,我立刻借故請他停車,下來另乘的士,何以故?螻蟻尙且貪生也。
作為一個讀書人,何以連這樣的常識都沒有?不能不怪翻譯的先生們。「自由」的英文原文是FREEDOM,「自由主義」的英文原文是LIBERALISM。合理的譯法,前者應譯作「自由」,後者應譯作「無限度的自由主義」。這樣一來,就不會出毛病。
好些人,愛在一些名詞下邊,加上主義的字樣,但是沒有注意到,主義兩個字一上去,就會有相反的效果。
凡是反對「自由主義」的人,絕不是反對「自由」的人,相反,提倡「自由主義」的人,卻是反對「自由」的人。
這真是人間何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