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一個簡直無法解決的問題,那就是種植大麻的問題。
大麻是一種極端粗生的植物,凡是次熱帶和熱帶的地方,都可以生長。還有一個特質,就是大麻不擇土壤。稍為可以障礙大麻的繁殖的,就是大麻的葉容易認識,如果有人在家中的後院來種,很容易被人發覺。
儘管如此,兩年之前,與三藩市為鄰的屋倫市,就有一個法官,在他住宅的花園中,種植大麻。
法官的住宅,沒有警察敢去干擾,他種大麻種了幾年,獲利甚厚。卒於,警察的直升機,飛過他的後院,發現後院種滿了大麻,法官才瑯檔入獄。
在直升機上邊,本來也不容易看到地面的大麻的,所以被發覺,由於法官太過貪婪,種大麻種得太多竟然成林。後院有一個樹林太不平常了,警察才啓疑竇。啓了疑竇之後就用其他的方法來窺探,才東窗事發。
大麻在美國,不算是完全合法,但也不是完全違法。有一些州,大麻已經合法化。合法化以後,自然可以種植大麻,美國州與州之間,是沒有關卡的。這寧不是說,將來美國全國都是大麻,不假外求。
美國既可以自種大麻,自然也可以種同類的植物,將來美國會伊於胡底,實在沒有人能說的。
國外的讀者,看見這一篇東西,心中可能想道,何以美國會「離譜」至此!事實上,美國自始就是一個「離譜」的國家,州與州之間,各自為政,中央政府司法部門與立法行政部門之間,也各自為政。比如說,立法當局認為,治亂世,應用重典,但案件到了法官之手,法官不處最重的刑罰,而處最輕的刑罰,於是乎;就變成求重反輕。
北加羅連州法律,黑人強姦白人婦女,處五年以上徒刑而至死刑,法官偏偏處五年徒刑,永遠不處死刑,結果,就比任何州為輕。法治誠然是一種好事,但法治依然要靠人,人們立心和法治作對,法治不過是名義而已。像這樣的事情,可以說上一年,依然說不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