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引述地產代理的消息指,一些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因為前業主曾向財務公司抵押層樓以獲得借貸,銀行擔心此類單位有機會不獲房署作按揭擔保,所以不獲銀行批出按揭。
其中渣打銀行的回覆都頗直接,說會為有效房署按揭擔保的單位批出按揭,當然甚麼因素導致按揭擔保無效就不知道了。
把未補單位抵押予財務公司可能是其中一個令房署停止按揭擔保的原因之一,因為房署只會批准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並要經房署署長批准,可獲得批准的條件包括:
– 籌措醫藥費
– 家庭成員教育費
– 殮葬費
– 業主因離婚/分居而致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
– 業主因生意出現財政困難,以致難以應付開支
經房署署長的加按申請,房署會向業主發出「重新按揭准許證明」,業主就可以向銀行或者接受存款公司申請加按。
買家如果想買未補地價居屋,最好在簽臨時合約前查閱田土廳紀錄,如果發覺有抵押予財務公司的紀錄,就最好揀過第二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