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好多人借私人貸款或者循環貸款或者信用卡免息分期來投資或者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借了貸款後想買樓,要向銀行做按揭的話,又有甚麼要注意呢?
首先要留意銀行批核按揭貸款時,其中一個條件是所有還款不佔申請人的入息某個比例,例如申請人為自住物業申請按揭,申請人沒有物業,又是香港永久居民,申請人的每月供款就不能夠高過入息的50%,進行壓力測試時,即把現行利率再加3%,每月供款就不能夠高過入息的60%。
要留意這個供款是計算所有貸款的,例如申請人入息是40000元,每月要還私人貸款10000元,如果該申請人按揭的月供金額是超過10000元,即意味著該申請人的每月總供款是超過20000元,即超過申請人入息的50%,銀行就會拒絕按揭申請。
如果申請人不是借每月定額還款的私人貸款,而是循環貸款,又如何計算?這方面每間銀行都有自己的規則,最普遍的做法是按最新欠款的4%計算每月還款。用回上面的例子,如果申請人是有一筆200,000元的循環貸款,銀行就會假設該申請人每月還款是200,000元的4%,即16,000元,即是說該申請人如果想做按揭買樓,每月按揭還款就不能多過4,000元。
所以想買樓的話,最好少借貸款,就算要借,都最好借定期、定額還款的私人貸款,以免影響按揭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