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一個名詞叫做「走廊客」,英國有一個名詞叫做「海德公園雄辯家」,法國有,個名詞叫做「街邊咖啡室高談者」。這是甚麽呢?這是民主政治的產品。
民主政治有一個特徵,即是人人均能論政,人人均能在憲法和刑法容許的限度內來論政。
論政的目的,在於影響政府,影響政府,是完全可以允許的事。
且以美國的走廊客為例,走廊就是國會議事廳外邊的走廊。國會的走廊,與白宮的走廊不同。國會的走廊,任何人都可以進去,其所以能夠進去,因為,遘員的性質,與總統的性質不同,議員有幾百個,用行刺的方法來對付議員,不會生效,死了一個,其影響力不過是幾百分之一。但是,死了一個總統,其影響便大了。因而,白宮走廊,不是凡人都可以進去的。
以此,美國的法律,容許任何人進入議會走廊,議員在走廊上邊走過,任何人截着他,和他討論問題,議員有傾聽的義務。
走廊客並不是偸倫摸摸的勾當,實際是光明正大的。美國的最高法院有過判例,認為美國既是民主國家,議員是群眾的代表,議員怎能不聽群眾的話。不過,用口頭來說服議員可以,用金錢和女人來說服議員就不可以。
話雖如此,今天美國國會的走廊上邊,卻空無一人。人們和議員接觸,都在酒樓、茶室、俱樂部、遊艇內邊。出面的走廊客,本身就是女人,她的後邊,自然有指使的人物。
如花似玉的女人,在紐約內邊,名叫應召女郞,坐35分鐘的飛機,飛到美京華盛頓,就變成為走廊客。
從歷史上看,走廊客多是由律師來兼任。
今天,美國自認為有姿色的女人,多去念法律,念完法律之後,在華盛頓內邊掛出律師的招牌,如假包換的,擔保其門如市。
我經常這樣說,一個有姿色的女人,而在華盛頓做律師,你對她就要小心。她可能是第一流的風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