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詹森總統時代勘下了「大社會」政策,施行種種福利救濟措施,幫助窮人,實行「反窮運動」,雖然耗費了不少公帑,但把全國貧窮人口滅少了一半。這些福利計劃最為人歡迎的有下社會安全補助金」(俗稱福利金),凡年在六十五歲以上的籍民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其個人資財在1,500元(美金,以下同)以下的,毫無收人或只有低微人息者,都可以申請領受。,在加州言,一個合格的獨身老人每月可得400多元福利金,另有免費醫療證。另有一種「家庭兒童補助金」是救濟廿歲以下在學的兒蓳,其父母須係失業、失婚或殘廢的都可領受。譬如一個離婚女人有兩個要撫養的兒女,每月可領460餘元,另有糧食券70元,全家又有免費醫療證。
這些福利計劃如果切實認真辦理,未嘗不是窮人和低微入息者的幸福,可是施行以來弊端迭見,混水摸魚的人不少,以致許多納税人嘖有煩言。有些老華僑眼看一些新華僑抵步不久,即蒙受福利庇蔭,生活裕如,比起自己捱了一世,所領的社會安全金(俗稱養老金,是人民有做工紀錄而納過稅的退休金),還不及新移民不勞而獲的福利金,不禁妬恨,忿忿不平。當局漸知其中弊端,不斯採取種種联格措施,下如對那些領取社會補助金的人,如果他們離美外遊,返回時在海關受,到盤問,一經查出,便收回其綠咭(永久居留證)。因為此等人士係報稱貧窮無以為生,才及格領取福利金的,現在何來餘錢遊埠,豈不是犯了假報冒領之罪!
自去年十月一日起,進一步限制新移民領福利金,凡移民來美不是三年的老人如要領社保補助金的,須將他們的生活擔保人的人息和資財列入申請人所有之內,這規定便使申請人摒除貧窮標準之外。換言之,不及格申領。現在列根上台,大刀闊斧削減預算,福利經費自難倖免,將來限制領取會更嚴。不少準備移民來美的中國人,尤其那些老人,以為美國是福利天堂,懷着僥倖心理踏進樂園,便可安享餘年,又有等華僑認為一樣要B錢供養在祖家的父母,不如申請他們移民來美,讓政府養活他們,這種心理現在已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