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隨筆:物極必反│[梁厚甫]

中國有一句老話,叫做「物極必反」。雖然是四個字,其中卻有不少的真理。

美國對三件事情,是極端縱容的,一是黃色;二是民主;三是法律的權威。

縱容黃色而發生「黃色自掃」的現象,上文已經說過了。美國縱容民主,將來會否出現「抵制民主的浪潮」呢?不必將來,抵制民主的浪潮,美國早已有之了。

美國有三K黨,也有納粹黨,均有了長時期的歷史,這些組織,是反民主的。

事實上,我們只要細心來考察,時時都可以看到反民主的現象。反民主的人,不必隸屬於一個甚麽組織,但是他們反民主之心,都會流露於不知不覺間。我們更應該注意,一些口頭上不離民主的人,往往就是最反民主的人。

我曾看見一個房東干涉她的音樂家的房客。

她認為,這個音樂家天天的練習提琴,干擾了其他五個房客,她就代表其他五個房客,請音樂家遷居。

這當然是民主了。

但是,這一個音樂家並不是電影上邊的一個窮音樂家,而是一個富孀的外寵,一聽到自己被逐,就自願加倍自己的房租,結果,這一個房東,就代表一個房客而和其他五個房客作對了。

房東口中不斷的說着,美國是自由的國家,原來她是反民主與自由的鬥士。

你做了一件違法的事情,去見律師,只要手上有一本支票簿和一支筆,律師第一句必然說是有辦法。

辦法不在法律的原理上邊,而在於這一支筆和支票簿上邊。如果律師後來口軟了,你能在支票簿上大筆一揮,律師的口,也可以由軟轉硬。

一個兇神惡煞的人要來打你,你說:你打我,我就請律師來吿你。兇神惡煞的人,立刻化為繞指柔。他不是怕你身上的排骨,而是怕你口袋內邊的錢。

我向來不肯輕易的說:美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因為,我沒有凌人之心。既不想凌人,自無捧出這一個招牌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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