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污兩個穢,三個見怪不怪──僭建普遍有其因(2011/06/04)

選舉期臨近,各路政黨積極活動爭票,有些人企圖抬高自己,例如幫阿婆司法覆核;亦有些人抹黑對手,挑挑對手的錯處。而目今弄到滿城風雨的僭建風波,就是在此背景下產生。首先以鄉間丁屋村屋的加建層數入手,然後是局長高官落水,後來連大狀都老貓燒鬚,最新消息是連特首都有僭建之嫌。

始作俑者可能無想過,僭建現象居然這樣普遍,早知如此就不會引火燒身,一隻手指指著對方,四隻手指指著自己,最終要弄到和稀泥,說政府應該這樣那樣。筆者真的想問一問:以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現時的編制,根本就難以主動執法,唯有按危險程度的援急先後來署理,廣大市民又是否願意向兩署泵水,擴大人手及資源,去找出及處理數以百萬計的僭建物?

大家見數以百萬計,或者認為筆者有作大之嫌,其實過去十年屋宇署已處理了四十多萬個僭建物,不過大家到鬧市抬頭一望,一個街口可能已有過到個各式各樣的僭建物,比如伸出馬路的晾衣架、冷氣機支架、簷篷,或者掛在懸臂式樓板的招牌、射燈之類,都可能是僭建物;甚而一般家居常見的窗口式冷氣機鋁架、伸出牆外超過750毫米的晾衣架、向走廊外推而可能阻塞走火通道的鐵閘、改動室內間格而涉及結構牆、改裝露台之類,都可能觸犯建築物條例。

筆者之前介紹過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其中一項就類似林鄭月娥所講的「理順」措施,就是「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
http://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buildingAmendent.html

市民在通過檢核後可保留在有關制度生效前已建造但並未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即僭建)的家居小型裝置,包括冷氣機支架、晾衣架和小型簷篷。已通過檢核的訂明建築物或建築工程,除非其狀況變得危險,否則屋宇署不會採取飭令清拆的執法行動。

筆者站在露台一看,部份住宅的頂樓都有各式各樣的加建,其實並不遜於郊區的四層樓五層樓,問題是要執行取締僭建,社會應該投入多少資源及人力物力,東邊拆、西邊起,那裏才有個頭?比如一些舊樓,興建時沒有預留冷氣機台,裝窗口式冷氣就在窗戶掛個鋁架,分體式冷氣機更要在外牆安裝制冷壓縮器連支架,家家戶戶這樣做,就對建築物增加負荷,但全面禁制住戶又怎樣解決生活上的問題?

在商業樓宇及街道上的僭建情況,並不少於住宅,如僭建物沒有即時或潛在危險,屋宇署未必會主動執法。香港一眾從政人仕(包括在電台、報刊「發聲」人仕),講問題時大大聲,一到實際解決方法只會問政府,亦不去想廣大的既得利益者如何處理。

其實終歸都是那個問題:「先生,資源是有限的,你的問題不夠迫切!」

31 thoughts on “一個污兩個穢,三個見怪不怪──僭建普遍有其因(2011/06/04)

  1. 要執法重及嚴D人先會怕. 好似撞死人可能只判社會服務令或坐1,2年. 鬧差人都無事重好威咁. 泊車阻街重要惡過警察. 因為刑罰太輕. 但如果醉酒撞死人要起碼判10年. 鬧差人要罸2萬兼坐1星期監. 亂泊車就拖車走, 要起碼10日先準攞返部車. 睇下班刁民重敢唔敢! 
    [版主回覆06/04/2011 16:25:00]其實係唔得的,重罪才可以重罰,輕罪又點重罰呢?一些較古老的屋苑,比如美孚新邨或者太古城,抬頭望下有幾多冷氣機係多左出黎?又有幾多個露台係完好無缺? 尤其是一些有明顯益者而沒有明顯受害者的犯法行為,係好難重判,比如亂過馬路,亂拋垃圾,隨地吐痰,隨處便溺之類,捉又難,就算真係捉到,都係罰款了事,僭建而沒有危險性,你可以罰得幾多?

  2. 其實係世界任何一個地方, 所有事情都跟足規舉做既話, 效率必然大大下降。香港政黨只識將問題指出, 卻無解決方法。其實社會上有很多的問題, 一個有細心留意周圍事物既中學生都可以指出。香港需要既, 係對社會問題既解決方法, 以及市民既支持。 翻查歷史, 上海曾一度為全中國經濟增長倒數第一之城市, 後得朱鎔基上任, 大刀闊斧, 成就上海今日之根基。雖然香港同大陸相差頗遠, 但係其實香港要有一個咁既人, 先會有未來。今日看來, 3位熱門特首人士未有如此資質, 前景堪憂!
    [版主回覆06/04/2011 16:19:00]香港人應該要知道自己有多少福份,你個福份係得兩條跑道,就會有人出來阻止第三條跑道出現,咁機場飽和喎,咁又點呢?
    你做唔到的,自然會有人去做。

  3. 特首都係一個網名黎姐, 你估佢真係一人之下, 萬香港人之上 mee. 早兩日睇電視 有兩個人因為僭建講野… 好似叫特首0個個 就頭 dup dup 眼濕濕; 轉頭影住某一鄉村人, 一句: " 吹咩, 係!! 我地係有特權~~Y" …. TMD, 邊個先係特首 ar…….??????
    [版主回覆06/04/2011 16:17:00]拿,建築事務監督(即係屋宇署署長,梁展文做過的位)定義合唔合法,所以佢屋企一定合法,呢d就係所謂法治精神。

  4. 科技先進, 用 google map 影左相, 以後邊個加野係天檯就 dup 邊個, 然後咩野僭建跌落黎揼瓜人就誤殺 起0個個都坐 10 年監…咁咪收工 law.
    [版主回覆06/04/2011 16:15:00]都係果個問題:資源分配問題

  5. 正骨水
    [版主回覆06/04/2011 16:14:00]「咁我講呢D都係多舊魚既」

  6. 呢D野少少地未算囉…
    [版主回覆06/04/2011 22:07:00]搞左一大輪,結果就係無論那一邊的政客、局長、特首,連建築事務監督都有份,所以人污你更穢,人人都落水

  7. 為了選票,乜都做得,試下將議員人工減少50%,會點?或者口爽爽來個限制令,限制議員任期如何!
    [版主回覆06/04/2011 22:08:00]都唔一定,有些人熱衷搞政治,只因為無其他野好做。

  8. 何解,中原指數,沒有黄大仙區?
    冇代表性?
    [版主回覆06/04/2011 23:44:00]之前傾過呢個問題:因為星河明居成交唔夠用黎做領先指數

  9. 阿脫苦海, 你由選舉講到僭建, 再講到資源分配, 我好同意!
    [版主回覆06/05/2011 18:32:00]只係有d人政治上腦,就將各種社會問題都政治化 今日城市論壇講機場擴建,講完一大輪之後,又係話千三億可以復建居屋、可以購買三條過海隧道之類。

  10.  凡冇入則申報, 唔經署長批準的, 通通係僭建, 以前搵建築師劃圖入則, 根本俾十萬八萬係休想,  當時行政主導, 所以立條咁的死法, 係保障州管放火, 英國佬利益, 明知死例, 1條就可以拉晒d業主去食皇家飯, 咪選擇執法囉, 確實有危險要拆(如申出屋外的籠屋), 冇俾錢官府的霸佔要拆,  全港4萬幾間天台屋, 除少數發展商如新記,太記起的樓, 個天台鎖著, 冇賣, 其它不少發展商都賣埋個天台俾頂樓業主, 本人都反對天台加建住人, , 但加過亭,簷, 乘下涼遮下陰,又如何影響結構, 70-95年起的建築, 力學上都以5-10倍安全度設計,  露台加個窗, 又話影響結構; 其實係保護結構先真,(阻止雨水滲進三合土, 令鋼筋生鏽發漲, 迫爆英泥, 使更多鋼筋生鏽….香港d公屋殘得快, 露台係主因之一), 唔俾封個露台係政府收少左地價, 利益問題,  4萬幾間天台屋, 淋善的業主就幾安全個d都要拆, 唔拆罰錢, 幾年打劫1次, 好過加稅,  至於個d俾惡業主改做左籠屋,或1開幾間出租, 就算好危險, 只要唔係冇風都會跌落街, 火燭唔會見到有幾十隻燒豬, 就一律隻開眼閉, 要折晒個d 麻煩的天台屋, 不如繼續收差餉實際…, 除非起多十幾萬間公屋..,重要加多d綜緩俾佢地交租,  你估政府可以減公務員人工,醫療,教育,褔利…來解決呢個冇迫切性的問題咩. 當奴曾話好辛苦先搶到d地去起置安心, 因為要保障3年上樓, 點解我地納稅入捱到水深火熱做屋奴佢唔睇…, 要保障個d冇納稅人的公屋上樓承諾, 香港係全世界最高公屋量的地方(人口公屋量是星加坡高), 濫用公屋, 比星加坡嚴重得多, 本人數十年住在比公屋質素更差更更更細的舊樓, 交差餉(部份俾公屋戶), 管理維修費(維持香港繁)的支出, 比不少大本人3倍面積公屋的租金更貴. (continued in next)
    [版主回覆06/05/2011 18:33:00]屋宇署搞個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出黎,就係想d人用簡化方法申報,以免又貴又慢的入則手續。不過行左半年,似乎無乜成效。

  11. (continued from previous)  以前社會貧窮, 沒現在怨氣, 因為多好似本人這種只會勤力工作, 省吃儉用,  不求非份回報, 本人當年交租的金額, 是本人加內子的7成月薪, 仍然沒有申請公屋, 希望名額留給更有需要的,  如果當時是住公屋的話, 本人的置業時間可以早7-10年, 本人當年咪1樣都唔知幾時才能儲到首期, 希望租約滿左唔駛狂加租, 負擔唔起局著搬, 為左置業, 一邊發憤工作望升職, 一邊儉用連公仔麵都都省吃, 因公仔麵貴過白米好多, 以前星期日的活動, 都是郊游, 支出只是車費, 中午用餐是自備的清水和麵包, 所以當年在淺水灣用了12元吃第1個麥當當魚柳飽+可樂, 就比現在去鋸扒更開心滿足. 凡事給政府插手的, 只會不斷澎漲僵化和降低效率, 香港公屋佔樓宇數目近半, 為何還要再建, 難道有身份証就要政府關照? 香港公屋的租金連維修管理費都不夠, 又如何取得地價和建築費, 所以絕對是褔利,  其實只要嚴格把關, 家庭成員有樓者要走, 入息高於中位數7成的要走, 相信香港樓宇馬上過剩, 唔駛納稅, 福利多多, 俾法緩盧惡婆去敲老虎頭…, 去阻建大橋.., 郁d都話影響結構, 如果真係咁樣,   點解咁多年多年來, 過百萬的僭建事件, 只得1次土瓜灣塌樓, 即係証明99.9999%的僭建, 都唔係結構問題,  罷明係邯鄲學步, 捨本逐末, 忘卻法律的公義精神, 俾大發展商鑽空子建發水樓, 賣縮水面積刮銀就得, 因為佢地要先俾大律師刮大畢, 先可以向小業主買家再刮,  小業主要捱僭建罪被政府罰錢, 點解冇d大公大義的律師站出來, 話係發展商引人暇想, 買過天台露台俾人, 引人錯誤理解犯法, 同個靚女被人強暴, 因佢穿條短裙引人類似, 而政府批圖則, 所以真正責任在政府, 講到尾小業主與發展商, 你做大律師,會賺小業主d雞碎錢嗎?   法治如果唔系神聖不可挑釁,  d 律師又點可肥仔水, 要解決僭建, 唔係請多d公務員去執, 係請d浪費公帑的議員去合理地修改條惡法.
    [版主回覆06/05/2011 18:35:00]凡事給政府插手的, 只會不斷澎漲僵化和降低效率 而再由各式各樣傳媒及網上發聲人仕講多兩句,又要再加多一重

  12. 最唔合理的係丁屋僭建, 有人提出建多左果一層用補地價方式去處理. 呢點即係當政府冇到..
    [版主回覆06/05/2011 18:30:00]呢d就係只見其利,不見其害。 有人在地下果層掘地庫,結果間屋沉降,咁點? 又如起四層樓五層樓,結果好似馬頭圍道咁又點? 當然,有些人是將第四及第五層租比人,死都唔到佢,佢地咁做算唔算誤殺?

  13. 補地價都幾好喎,我係山頂補下未可以當買地囉,就算補2萬蚊都有錢gain wor
    [版主回覆06/05/2011 18:27:00]他日因為僭建而出意外,d人係唔係唔會怪政府先?

  14. 正骨水,你有屁就返你屋企放,你老家嘅人好鐘意聞你嘅屁,但就唔係呢到囉!請你放過脫兄的讀者,我哋唔like 巴基x坦啲屁喔!
    [版主回覆06/05/2011 23:11:00]算把喇!日日都要掃廣告

  15. 希望乜正骨水消失,真係煩!要求網主長期delete!
    [版主回覆06/05/2011 23:14:00]呢兩日都delete左廿次都有,其實佢大可將內容放在自己個blog度,例如: http://hk.myblog.yahoo.com/jw!SAxQ3MyaGxZhidIQLAhHLNjOuw– 到呢一刻為止,都未用黑名單功能,所以佢仲可以留言 如果大家認為有需要的話,就睇下呢個功能點用。

  16. 正骨水如何正義凜然都不會得到他人認同、支持,行為卑劣,騷擾性反惹人反感、討厭,這是否就是正骨水要達到之目的?If that's what you want, you've got it!騷擾性行為令人覺得你才是情緒、什至神智都有問題!
    [版主回覆06/05/2011 23:15:00]呢期興麻!維園都大有呢類人在。

  17. 阿正骨水, 夠喇, 別搞滋擾, 你都係想人尊重你的發言吧, 你的意見大家已看到了.

  18. 話1300億可以起幾多居屋或幾多條隧道. 講黎講去係價錢同價值問題. 唔好論起第三條跑道值唔值, 但如果話1300億可以用黎起幾多其他乜乜物物就唔起跑道. 咁如果1300億可以起10萬個公厠, 响數量上10萬個對1, 咁係咪要起晒公厠就唔起跑道? 前年夠有人話起高鐵要600億. 跟住D人咪又話可以起幾多居屋, 好彩上左馬添, 否則做價重甘. (好似沙中線, 而家都話600億,  重要去到2020年先起好, 真係唔知起唔起得成)!
    [版主回覆06/05/2011 23:17:00]其實亦都係資源應用的問題 比如中左六合彩,有人會儲起來,有人會花光,又會有人投資 起高鐵、沙中線(到今日都未過到)、擴建機場,是屬於投資 派六千蚊或者建公屋唔係唔好,只能夠算係一種消費而非投資 至於買返晒d隧道同埋起居屋,只係鼓勵尋租行為

  19. 對於話嚴刑重罰, 我意思係對其他人身安全或社會有影響, 個類先要嚴懲. 但如果話冷氣機滴水, 吐痰之類當然不在此項.
    [版主回覆06/05/2011 23:20:00]僭建並唔係刑事行為,此其一 僭建係罰業主,而唔係罰起果個,此其二 比如有個單位由A業主造僭建,然後賣左比B業主之後,屋宇署發信要求拆,咁拆卸的責任屬於B而不是A

  20. 正骨水先生到底是在罵脫先生嗎???還是報紙記者呢???
    [版主回覆06/06/2011 08:02:00]以筆者多年做新聞組谷主及討論區版主的經驗,最好的處理方法是刪文,讀者們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置諸不理,千祈唔好搞罵戰。

  21. 正骨嘅言論太粗俗,留言講晒所有讀者,已經對人唔對事,非常討厭!請記入黑名單吧!若有心討論,請你變番正常D!而家你是精神搔擾!
    [版主回覆06/06/2011 08:00:00]已經放入黑名單 讀者也可以使用檢舉功能

  22. 脫哥,我肯行動,又有小小眼光,係因為睇得你既作品多啫!多謝賜教!

  23. "維園都大有呢類人在。" 絕對認同. 香港實在太多呢類人, 怪只怪太多狂人政客, 卻又有傳媒撥風點火, 可悲的是又有成班傻人天真地無癩和應. 對香港真的有點失望.
    [版主回覆06/06/2011 17:52:00]類似歷代黨爭,爭來爭去,正事不做,想做正事的人也甚麼都做不了,結果如何明眼人都知。

  24. 阿正骨水,你逭種小人之心,是無法理解朋友之間柤互支持,friends stand by each other!你冇朋友,當然冇法理解喇!不過都唔貶低我地人格
    [版主回覆06/06/2011 17:49:00]又唔係第一次見呢類無聊的網上罵戰,set黑名單的下一步就係開新account,事件好像沒完沒了。事實上只要繼續刪文及set blockage,搞事的要開新account搞一大輪,做版主的只是按幾個掣,呢件事可唔可以持續發展? 送上妙圖一張:

  25. 妙圖,正!
    [版主回覆06/06/2011 21:34:00]仲有呢幅:

  26. 跟本slip咗唔睇D無謂人野,連制都唔駛按。集中做D正經野唔係人人做到,係難D嘅,隨便啦!
    [版主回覆06/06/2011 22:59:00]其實無乜所謂,有個人定時定候黎依度,睇下文章尚在否,原來又被刪鳥!拿拿聲去開account再貼,今次仲講明係11:30喎! 人人一日都有24小時,有d人選擇做瘋狂Fans,你吹咩!

  27. 正骨水原來真係神經有問題,同啲癡線佬鬥又真係冇得鬥,講正常人講嘅話佢都唔識聽,麻煩脫兄繼續刪稿!
    [版主回覆06/07/2011 07:28:00]同time cost低的人要以快打慢,唔係刪文,難道回佢文?

  28. 我做過屋仔署, 係一個好PK既部門! 點解PK? 因為BO條例加上個執法政策根本令到個部門兩面不是人… (另一個PK係佢對員工好不公平…特別係合約員工) 一方面無APPROVAL+CONSENT起既野絕對係僭建, 呢點係BO既精神同基石, 一點都不能讓, 但相反法例亦保障業主有權係自己既物業入面加改…咁有咩係豁免有咩唔豁免呢? 法例係不可能說得清清楚楚的… 所以制度業主應請教專業人仕, 加上屋仔署做執法既角式…但香港市民,(包括議員特首) 買樓一個佣兩個佣比AGENT就肯, 叫佢搵個則師/測量師望望就打死都唔制(仲好笑到以往律師同銀行可以話俾佢聽間屋有無問題)…所以好多CASE係交易時根本無人SURVEY過層樓有無僭建, 有無出界, 邊D係會取締既UBW, 邊D係AMENITY FEATURE可以通容… 呢D全無秘密, 只係所有同物業有關既人都唔關心….新聞做大左就話官字兩個口就算…以我睇來, 而家例加執法政策(即係所謂"酌情權", 係要行會通過+向立會解釋, 唔係BA, 更不是前線員工可隨意決定), 其實某程度上係一個中庸之道…大家愛舉一反三拗到低….當然兩面不是人….. 難道大家想有一天, 連私人物業都好似公屋咁, 要整個區長人不停MON住大家?
    [版主回覆06/07/2011 18:34:00]電視新聞仲話,要政府睇arial photo黎搵天台僭建物,又話證明左潘局長有起僭建。條例執行的精神唔止係罰做果個人,而係罰現有業主,總之有就係犯例,話知個玻璃屋係唔係局長閣下起。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列出左幾類的定義,包括豁免工程、指定豁免工程、小型工程,不過又係唔會好清晰講個範圍出黎。舉個例子:玻璃外牆是屬於小型工程,咁玻璃窗算唔算係小型工程呢?如果換窗鉸或打下拉釘都當係小型工程(不論要報開工的1及2級,或者只需報完工的3級),肯定天下大亂,BD都做唔切!

  29. 脫兄唔好再花精力去delete正骨水既post,不如留番d時間答下我地問題仲好過
    [版主回覆06/07/2011 18:37:00]放心,不會影響回答問題

  30. 最近同生意上的朋友傾開,依家香港牌子已無法在黃金地段立足,租金太貴了,都被踢走,外國名牌林立,佢地話香港自己玩死自己,睇吓幾時輪到田北辰,唐英年出嚟示威
    [版主回覆06/07/2011 21:06:00]但係同一時間,好多區域性商場都upgrade左,屯門只係其中一個例子,最近奧海城擴建,都多左品牌。今日行荃灣西附近幾個場,原來御凱樓下荃新天地2都有間先施。

  31. 係多左好多商場, 但係賣黎賣去都係某幾個品牌 冇左 character law, 某幾個大 store 4圍都有 la, 又唔係特別要去睇 show真係唔會去 (ex. APM shows)….. 而家連我老婆/ 佢同事/ fds 都唔鍾意行街 (除左葵場— 因為流動性大 0的)… 大部份時間都係上去掏寶話重過"劑" woo… ……SSP 成街都係掏寶貨, 波鞋街又係得幾個老細, 電器都係試完上網買, 如果商場唔係做大陸客 or  show 多 ge, 呢下真係需要小心 d 喇, PeterLynch 教過ge ….
    [版主回覆06/07/2011 22:21:00]睇下個漁人碼頭,真係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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