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人決定何謂盲搶地│脫苦海(2015/10/27)

發展局陳茂波在網誌為文,表示發展市區空置用地,若果與周邊的環境不配合,就會淪為「盲搶地」。盲搶地這個名詞,是民間團體用來抨擊政府一些未如理想的規劃,例如在公屋的球地或舊學校,興建多一幢公屋,或者將原本的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發展。

不時有民間團體聲稱本港有數千公頃閒置土地、臨時用地,只要發展市區內的閒置土地,就不用開發新發展區,陳局長施行「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作回應,比如一些位於樓宇道路邊旁的零碎土地,強行發展只會出現不協調。

何謂「盲搶地」並沒有共認的定義,民間可以說政府盲搶地,政府又借用名詞作為反駁,但實質上香港的土地規劃,是有一套標準,並且要經城規會通過,以致於有些人在既定的遊戲規則當中,進行如取消電車之類的申請。

理論上,只要按機制去做,其實不可能會出現盲搶地的情況。但實情是即使城規會上,也會出現意見上的分歧,令到好些規劃都沒有得到通過,例如大埔八幅申請改劃住宅的土地,只有六幅獲得通過。

當然,民間團體也有各自的理由去反對規劃建議,但香港數十年來都不斷是開發鄉郊和填海的方式擴展市容,同時間製造新的住宅供應以滿足需求及興建公屋,怎樣判斷那些申請是盲搶地那些不是,是城規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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