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劏不成,財散人安樂(2013/05/13)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3/0513/LTN20130513154_C.pdf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a)條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
發表的公告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發出本公告。

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Pearl Wisdom Limited (「PWL」)接獲證劵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通知,認為有跡象指雍澄軒酒店房間的買賣安排構成一項集體投資計劃(「集體投資計劃」)。

PWL並不認同證監會之觀點。PWL認為有關安排並不構成一項集體投資計劃,故無須申請認可。但鑑於相關法律見解的分歧將可能對雍澄軒酒店房間買賣的合法性帶來不明朗因素,從而可能對買方的業權持有、按揭安排或日後轉讓酒店房間造成影響,故此,PWL決定及與證監會同意安排取消酒店房間的所有相關《臨時合約》及《買賣合約》。

PWL將會在不損害其認為有關安排乃非集體投資計劃的立場及不承認任何責任的前提下,向買方退還酒店房間的所有訂金及所有部分付款,連同由繳付訂金及部分付款各自的日期起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止期間訂金及部分付款的應付利息(按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指定最優惠年利率加2%計算)。此外,PWL將會向買方支付與購買酒店房間及/或取消《臨時合約》/《買賣合約》有關的合理法律及其他開支,而PWL提出訂下港幣10,000元正作為合理的法律及其他開支的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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