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港出聲:投資高鐵就要人白做嗎?│脫苦海

 

很多人誤會筆者是藍絲,又或者說幫港出聲是藍媒,這並不準確,因為幫港的英文是The Silent Majority,意思是沉默大多數,即是大多數人的聲音,只不過反對派實在太倒行逆施,而某些傳媒又有偏向性,將揭穿他們偏頗的傳媒蓋以「藍媒」的帽子。

今次就寫一個非反對派的議員,就是實政圓桌的田北辰議員,在立法會答問會提到內地段車票手續費問題,質疑:「無我哋呢碟千億『配菜』,根本香港市民就唔會幫襯中鐵(鐵總)任何一碟菜式,……香港人內地本身轉搭那程,全部因為我哋853億元投資,先有生意送畀佢哋(鐵總),咁有咩理由仲要收我哋服務費呢?」所以求林鄭月娥爭取鐵總授權港鐵售賣內地段車票,並免收服務費。

筆者針對的是道理,並非其人。由於田氏家族世代為商,理應知道商場的至理:「殺頭生意有人做,蝕本生意無人做」的道理。香港特區政府(注意1)投資了26公里的鐵路,港鐵公司(注意2)就可以自動獲得授權賣內地的車票?香港市民(注意3)就應該免手續費購買到內地的高鐵車票?上面三個「注意」明明是指三個不同的主體,田二少卻用「我哋」概括了。正如買了某公司的股票,也不可以到該公司的店舖任拿,否則天下大亂。

特首林鄭月娥的回覆也很直接:「(鐵總)要做額外工作,成本不讓人收,就是要『貼(錢)』,不是好合理。……唔想田議員或其他議員有印象……呢條高鐵香港段,無論對我哋嚟講多重要,但對國家高鐵網絡,並唔係有舉足輕重重要性,更不說如果無,香港市民唔會搭高鐵,或者內地轉搭一啲唔同嘅高鐵線路」。把購買內地段車票的手續費降至最低水平是合理的要求,但要求對方不收額外工作帶來的成本,並不合理。

這種邏輯不要說放在高鐵,就算放在田氏家族的生意上也行不通:「『送』生意俾你就要你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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