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天憫人是否可行?│脫苦海(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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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專欄│脫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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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屋宇署高調收回屯門若干個用作零售的工廈單位,結果該處的水貨店真的「封舖走人」,上星期屋宇署以封閉令收回榮豐工業大廈的兩個劏房單位,卻遇上居民反對遷出。部份居民要求政府「先安置後清拆」;又有以其他地方的租金較貴為由,拒絕遷出。更有居民就要求當局無限期延長「入屋紙」,直至他們獲長期安置。

昨天的立法會答問大會,有議員詢問如何安置這些劏房的居民,可否參考以前清拆寮屋或天台屋的「先安置、後清拆」政策,又或者將目前一些剩餘的中轉房屋單位,列作清拆的一些臨時安置地方。

特首的回答是:「要改變任何政策,首先要知道改了之後,是否能夠付諸實行?」弦外之音是今次因為這個原因改變政策安置工廈劏房,他朝又是否以同樣理由安置住宅中的劏房?據知郊區也有一些由農舍改建的劏房,又是否要改變安置的政策?最終社會有沒有足夠資源作出安排?

政府並非沒有對受影響的居民提供協助。根據現行做法,居民可以向社署申請體恤安置,屋宇署早在去年十月曾派駐社工隊家訪相關住戶,若住戶未獲合適安置,屋宇署會安排暫住房屋署臨時收容中心。通過評審證明別無居所並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可獲准入住中轉屋及輪候公屋。

如果劏房住戶可以獲得安置在公屋,公屋輪候制隨時會瓦解,因為劏房戶數以萬計;如果要入住中轉房屋,要不是已拆卸就是轉為公屋,剩下的單位,環境與屋宇署的臨時收容中心亦差不多吧!

作者網誌:http://blog.tokuh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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