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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眾聞人之子述說,月入萬五,儲500元定3,000元,以備上樓。被一眾網民和傳媒冷嘲熱諷。主流意見認為,作為富豪之後,這樣評價並不合適。
說實話,供過樓的人都知,除非是低位買居屋,還要攤長黎供,才有可能低於一個月供一萬。那麼就算送首期,一個月只有3,000元或5,000元剩錢,都是供不到樓的。一個家庭無法在收入節省一定金額,的確是無法置業的。
根據《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全港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的收入中位數是29,500元,當中公屋住戶是18,300元,居屋是29,700元,私樓是39,200元。買樓當然可以是個人的事,但更多是家庭的事,當一對男女各有萬五,家庭月入就是30,000元,都只是略高於居屋住戶的中位數,距離私樓家庭的中位數還有一大段距離。
就當月入中位數是一般人,希望買私樓的話,月入都應該有近四萬,買居屋的話都近三萬,月入只有兩萬以下的家庭,只好疊埋心水去住公屋。那麼要解決窮人居住問題,應該是多建公屋,而不是希望樓價暴跌。
很多人歸咎樓價太高太貴,遠遠超出一般人的購買力,言下之意就是到樓價大跌,他們就買到樓了。那麼樓價要下跌幾多,連一個月儲500-3,000元都有困難的人,都可以供到樓?必然是因為經濟出現問題,才會導致樓價暴跌,連生活都可能有問題,還講甚麼買樓呢?
甚麼才算得上夠離地?就是認為人人都有能力買樓,甚至沒有儲蓄習慣的人,都應該可以買樓的。叫人儲錢買樓,又有幾離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