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的實驗(2012/08/26)

失敗的實驗
http://hk.finance.yahoo.com/blogs/tokuhon/%E5%A4%B1%E6%95%97%E7%9A%84%E5%AF%A6%E9%A9%97-002735179.html

第一個置安心青衣青綠街項目將於今年底前接受申請,不過房協仍然不斷在傳媒上吹風,認為計劃有欠妥善,在作出全面檢討前應該擱置其餘項目,最好就能把青衣青綠街項目也叫停,改為居屋或者夾屋。其理據是,置安心的計劃在執行上比較複雜,由於申請者可以選擇租或買,而且是在五年內隨興之所至,同時亦有權得到租金的五成作為買樓之用,而部份單位由房協持有,其餘由個別小業主持有,對於房協來說是要面對財務上及管理上的困難。

由於房協不是政府部門,而要自負盈虧,當然對於回本期長、業權複雜的項目有很大的意見;若從申請者的角度,他們具有很多選擇的空間,比如可以選擇由租轉買,何時買入,又可以拿回一半租金,更可能有封頂價,可謂進可攻退可守。但是作為一門生意,只有食客滿意,而要廚師又辛苦,又可能要蝕本,就自然難有可持續發展之道。

撇除錢銀之外,管理亦是要面對的問題,雖然房協都有經驗租置混合的項目,比如駿發花園、祈德尊新邨、家維邨等,不過是撥出部份一整座來出售,其餘的座數作為出租,業權就很清楚明白,管理上較少出現問題。如果項目內的單位不單止零星地賣散,更加是隨著時日推移而不斷更新,單單是收管理費都有排煩,更何況部份小業主要求成立法團參與管理就更加麻煩。活生生的例子有全港唯一的「可租可買居屋」旺角的海富苑,就出現管理費攤分上的爭議。

可見將公營房屋部份賣散都要面對相似的問題,但仍然有政客要求政府重推出售公屋,即所謂「租者置其屋」計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home-ownership/buying-a-flat-under-tps/list-of-tps-estates/index.html)。從理據上是講不通的,因為政府有責任解決居住的問題,何以變為要去負責幫人置業?既然公屋居民已經住在公屋,享用低廉的租金,為甚麼還要作出低價買入單位的非份之想?雖然以前推出過類似計劃,但存在不等如合理,政客如何說服全體市民,出售公屋符合整體社會的利益,而不是站在部份人的私利之下出發?

其實更大的問題是公營房屋的重建問題,很多公屋已經被拆卸重建,賣散了的居屋業權分散,理論上也可以像租樓那樣收購重建,那些部份賣散的公屋,多年以後要重建的話,政府有沒有責任牽頭重建呢?如何解決賣散單位的收購問題呢?在社會有共識之前,無論置安心或出售公屋都要考慮這些問題。

 

One thought on “失敗的實驗(2012/08/26)

  1. 置安心根本是老曾用來拖延時間,處理房屋問題的技倆
    [版主回覆08/29/2012 18:45:39]復建居屋之後,置安心已經沒有存在價值,再加上所謂青年宿舍計劃,存在的空間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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