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政經新聞皆悶,偏偏就多花邊新聞,除了巴士阿叔之外,今天報章有過氣「呀姐」被民事索償,涉及款項達三億以上的土地交易糾紛,出現久而不聞的一個地產名詞:「食價」。
手頭上有本1989年出版的【安居置業】,有這樣的描述:
食價:隱瞞買賣雙方,故意向買方提高售價,另一方面又向賣方壓價,力求從中食價,這方法是在同一天進行,藉此瞞騙賺取雙方之差價,經紀根本不用承擔市場之風險,此乃犯法行為
賺價:經紀遇著委託者開價偏低的樓宇,而他們看好未來樓價升勢,便以第三者名義購入,然後在未做按揭之前,盡量以較高價將該樓宇賣出,賺取其中差價
虛報或隱瞞資料,力求達成交易:例如誇大樓面面積、虛報樓齡、隱瞞潛建物、隱瞞土地用途
如果根據以上的描述,陳小姐與陳先生並不是食價,而是合法的賺價,可是同時又虛報或隱瞞資料,「誤導」「買家」隔鄰保護區土地可作低密度發展,整個項目值二十億云云。(請留意兩個括號)
即使鄰近保護區,也不一定不能發展的,大家不要忘記下圖,問題只是落幾多本錢,事實上加州_園、瘦花園也是離米埔保護區頗接近的。

我們又看看交易資料:
土地面積:267萬平方呎
一手成交價:1.5億=每呎約$56
二手成交價:5.15億=每呎約$193
筆者手上有一份自某華資地產商傳記摘要下來的香港樓價資料,新界區住宅呎價如下:
1990年:$1428/呎
1991年:$2086/呎
1992年:$3023/呎
1993年:$3438/呎
1994年:$3919/呎
1995年:$3662/呎
筆者得出一個印象,是九十年代初期的樓價與現在處於相近,另以中原指數計,目前最新數字是2006年3月30日的53.07,92-93年中原指數在40.52至55.62之間。最近膠水桶地產商以2億3000萬為元朗石湖圍新村項目25萬呎補地價,再加以當年樓價以年率20-30%上升,我們「同情地了解」九十年代初可以用接近的價樓補地價,每平方呎地要補地價$920。加上$193二手地價,再加建築費每呎$800,再加上利息成本(記不記得一開三理論?),每方呎樓面成本大約是二千二百元。以當年的樓價,大約每呎可以賣$3500(雖然加州_園當年可以賣到天價,但無厘頭發展商無叫到咁高掛?)
這類鄉郊土地,地積比率只是0.8-1.2倍,當夠佢1倍,267萬呎地建到267萬呎樓,每呎賺$1300,理論上可以賺34.7億,問題是267萬呎樓面,假設每個單位千五呎,即是1780個單位,兩個加州_園加埋都無咁多單位,這些豆腐豉椒窗口公司有咁的財力都無咁的魄力。
但整單案,並不是只有陳小姐與陳先生,捲席走人的除了這位陳先生外,還有另外一位陳先生:銀行代表,基於缺席聆訊當係敗訴,呢兩位陳先生同一位黃先生圴「敗訴」,但由於只有陳小姐及陳小姐與陳先生的家人沒有失踪,就像添喜大廈民事索償一樣,邊個無捲席,阿邊個唔該分左條數佢!但筆者夠膽講,大部份的鈔票並不在陳小姐的皮包中,裝滿鈔票的皮包已經「失踪」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