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理預期,那來不合理的指控?(2013/05/08)

沒有合理預期,那來不合理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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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週「哭鬧男」事件,據稱該人自稱是「有身份的人」,所以要他等車一小時,就是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發生的「欺詐」事件。相信很多網民都很好奇想知道這家人是甚麼「身份」,或者有人能人肉一下。

照常理,沒有旅行團會承諾一定照足行程表,無需等候;領隊叫團友準時是基本動作,現在卻因為壞車而遲到,相信不用法官判,憑常理都知不算得上是欺詐。這就是「合理期望」,居然這樣的事都可以在香港樓市發生。

若干傳媒代客投訴,九龍塘某物業的頂層複式單位天花有個小型的門(請不要簡稱),設有一條金屬摺梯可以到達天台,可是天台沒有圍欄,在上面活動很危險,業主加建圍欄便屬僭建,不是很黃很暴力,而是很黑很欺詐?
由於銷售時規管一手的法例尚未實行,而單位火速售罄,據稱未有樓書留下,找不到銷售文件(不過谷歌一下就找到部份頁數),在明示暗示之下,似乎發展商做錯了些甚麼,可是又講不出甚麼所以然來,亦說不出犯了那條例。

說句公道話,就算不看銷售文件,也可以從單位的定價看發展商有沒有給出天台可以使用的「合理期望」,以下是該項目的所有銷售紀錄:

A
樓層 售價 實用面積 實用呎價 建築面積 建築呎價
7&8 3,523萬 1,490呎 $23,644/呎 1,874呎 $18,799/呎
5&6 3,327萬 1,473呎 $22,587/呎 1,853呎 $17,955/呎
2&3 3,064萬 1,473呎 $20,801/呎 1,853呎 $16,535/呎
G&1 3,726萬 1,505呎 $24,757/呎 1,894呎 $19,673/呎
B
7&8 3,363萬 1,471呎 $22,862/呎 1,850呎 $18,178/呎
5&6 3,210萬 1,471呎 $21,822/呎 1,850呎 $17,351/呎
2&3 3,064萬 1,471呎 $20,829/呎 1,850呎 $16,562/呎
G&1 3,247萬 1,494呎 $21,734/呎 1,880呎 $17,271/呎
C
7&8 3,050萬 1,330呎 $22,932/呎 1,673呎 $18,231/呎
5&6 2,869萬 1,330呎 $21,571/呎 1,673呎 $17,149/呎
2&3 2,754萬 1,330呎 $20,707/呎 1,673呎 $16,461/呎
G&1 2,900萬 1,352呎 $21,450/呎 1,701呎 $17,049/呎
D
7&8 2,931萬 1,330呎 $22,038/呎 1,673呎 $17,519/呎
5&6 2,869萬 1,330呎 $21,571/呎 1,673呎 $17,149/呎
2&3 2,668萬 1,330呎 $20,060/呎 1,673呎 $15,947/呎
G&1 2,901萬 1,352呎 $21,457/呎 1,701呎 $17,055/呎
E
7&8 3,017萬 1,330呎 $22,684/呎 1,673呎 $18,033/呎
5&6 2,935萬 1,330呎 $22,068/呎 1,673呎 $17,543/呎
2&3 2,754萬 1,330呎 $20,707/呎 1,673呎 $16,461/呎
G&1 2,900萬 1,370呎 $21,168/呎 1,723呎 $16,831/呎
F
7&8 2,971萬 1,330呎 $22,338/呎 1,673呎 $17,759/呎
5&6 2,840萬 1,330呎 $21,353/呎 1,673呎 $16,975/呎
2&3 2,698萬 1,330呎 $20,286/呎 1,673呎 $16,127/呎
G
7&8 3,382萬 1,490呎 $22,698/呎 1,874呎 $18,047/呎
5&6 3,160萬 1,489呎 $21,222/呎 1,873呎 $16,871/呎
2&3 3,157萬 1,489呎 $21,202/呎 1,873呎 $16,855/呎
G&1 3,483萬 1,535呎 $22,691/呎 1,930呎 $18,047/呎
H
7&8 4,022萬 1,631呎 $24,660/呎 2,052呎 $19,600/呎
5&6 3,722萬 1,615呎 $23,046/呎 2,032呎 $18,317/呎
2&3 3,543萬 1,615呎 $21,938/呎 2,032呎 $17,436/呎
G&1 4,023萬 1,615呎 $24,910/呎 2,032呎 $19,798/呎

大家可以看到,頂層單位雖然多了一個天台,可是無論建築面積或者實用面積都沒有顯著增多。傳媒不是經常說,這個窗台有多大,乘以呎價就是十多廿萬,在單位面積雙軌制時代這個指控還可以講得通;現在只有實用面積報價,自然就沒有了所謂實用率,亦沒有所謂「窗台呃呎」,因為窗台之類並沒有計算入實用面積。單位面積如果計多一個天台,而這個天台是不可以用的話,指控就可以成立,但是發展商並沒有將天台的面積包括在內,「合理期望」是這個天台並不可以使用。

其次,如果發展商將天台的成本轉嫁到買家身上,指控也可以成立,可是頂層單位的銀碼和其他層數差不多,計及實用呎價,A及H單位都比地下平,換句話說發展商也沒有玩數字遊戲,將天台的成本也轉嫁到買家身上。所以從售價著眼,發展商在天台這個問題,並沒有違反買家的「合理期望」。

至於其他「奇則」,例如儲物室是矮門樓梯底,廚房開門見走廊之類,該發展商早有前科,一以貫之。你想抓他小辮子的話,也不要低估人家的法務部和則樓,最終指控不成立,唯有訴諸道德審判,類似於「手術成功,病人死左」。所以買樓要「睇往績,認品牌」,在這等事情上,作為旁觀者就好過做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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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沒有合理預期,那來不合理的指控?(2013/05/08)

  1. 謝謝你的分析。通常D人只係睇到眼前的,就跟著鬧,唔會比較其他的單位,看是否合理
    [版主回覆05/15/2013 18:25:55]有人話合約上有enjoy字樣,即是可以用,以該報的作風,真係有合約嚮手,點解唔露佢一露?定係人云亦云,人講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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