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問題的癥結│脫苦海(2013/09/07)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簡稱長策會)經過多月討論,發表未來十年的長遠房策諮詢文件,建議每年平均建屋4.7萬個單位,包括六成公屋及居屋,四成私樓,同時提出劏房發牌「規範化」。

劏房這個問題,筆者在這個欄講過多次,很多人口口聲聲說要取締劏房,其實他們是否知道間劏房只是一種室內的裝修工程,本身沒有觸犯任何法例。尤其是在非住宅如工廠、辦公室等,將大房間成細房出租,根本就是很常見的事情,要求政府取締一件並不犯法的行為,究竟所為何事?

事實上,只要這些室內工程符合建築條例的規格和手續,還有其他的相關法例,例如消防條例等,是完全合法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曾說,有些劏房「劏得好靚」,完全符合法例要求。而政府將劏房工程納入小型工程,令到業主更加容易在符合相關法例之下分間劏房,因為相關規格及手續一清二楚地列明了。

http://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faqJ.html

即使法例修改得怎樣好,欠缺執行的力度和資源,一樣達不到政策目標,即使想去規管劏房,屋宇署也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執行,一如當日的小型工程或者鄉間僭建,最終只淪為畫餅充飢。現在即使下決心取締非住宅物業內的劏房住宅,也是難以貫徹執行。

這個問題之所以成為熱話,說穿了是一些住在劏房的人投訴居住環境惡劣,一枝箭射向樓價高企令到租金難以負擔,另一枝箭射向政府未能提供足夠的公屋供赤貧人仕居住,兩枝箭其實都是射向一個目標,就是香港的土地開發不足。

請留意,是開發不足,即使在這裏那裏搵地,但如果該土地未開發都不能夠變成房屋;不過又有一些團體走出來,如此這般地反對開發,佃農租耕土地不可開發、郊野公園不可開發、不可以填海》之類。即使現時被各方阻撓的新界東北發展區,已經是十多年前的規劃,其他諸如洪水橋和東涌,亦可以預期會出現各種阻力。一個城市十年都沒有新開發計劃,有足夠的土地才是怪事。

即使政府有力壓制樓價,甚至出現大跌市,也與公屋的供應毫無關係,政府亦不是因為庫房無錢而不去加快興建公屋,而是各種自認的持份者要阻礙開發。歸根到底是要證明政府無能,正如要求政府取締一些合法的事物,其目的是路人皆見的。至於人們是否水深火熱,那是另外一個問題,而且可進一步作為政治籌碼,一如「有錢買高達,無錢食牛肉」,的確是很大問題,不過屬於個人層次。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