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新樓都是豪宅格式│脫苦海(2013/12/20)

有關豪宅的爭論,時有所聞,有認為豪宅只應該在特定地區興建,其他的都是扮豪宅或者假豪宅。筆者以前都引周顯先生所講:「旺地貴樓,貴地所有樓。」意思是在繁盛區域的高建築成本物業,或者是高尚住宅區的所有物業。

不過正如中產沒有公認定義,如果豪宅也沒有公認定義,這類爭論也是多講無益。比如那些區域是旺地貴地,去到那個成本的建築才算是貴價,都是人人有不同的定義。

筆者反而會去理解,隨著建 築技術日新月異,過去的樓宇格式已經不被市場接受,自然就會演進出越來越先進的設計,發展商建樓也是在製造商品,他們又怎會回到以前呢?比如由沒有電梯到有電梯,住宅就由「唐樓」進化為「洋樓」,發展商也不會倒返轉頭,去興建沒有電梯的唐樓。同樣道理,當市場已接受了新樓就是豪宅格式,也不會有私人發展商開倒車去建「實而不華」的住宅。

不要以為房委會和房協可能是個例外,較新的居屋也演進到有套房的和諧式,房協新近的喜雅和綠悠雅苑尚未入伙,不過近年的如馬鞍山的曉峰灣畔,和將軍澳的怡心園,設計上已經和新樓很接近。幾年後將會有新居屋,大家覺得會否走回頭路將之設計為一梯廿多伙的Y型呢?

所謂的豪不豪宅,只是掩眼法,如果每個新樓都是用豪宅格式設計,豪宅根本就不會是一個賣點,他們只會在與二手舊樓比較時才有意義,因此舊樓比新樓有折讓,其實是十分合理。換一個角度看,新樓以溢價推出,其實都是一樣地合理。

在一手住宅監管條例之前,有些意見認為舊樓實用率較高,「較實用」所以寧願住舊樓,甚至有人質疑,為甚麼不去興建一些沒有露台、窗台的住宅呢?一來,當所有樓價以實用面積計價時,只有一個面積,就是實用面積,所以實用率這個概念已經退出市場;二來,如果認為舊格式較佳,何不直接去買舊樓?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