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答裡,不賣情懷,只講數據。
香港的物業統計數據,但期遠比內地為長,可以找到的最早可追溯到1979年,即改革開放之後的一年。
以1999年作為基數,住宅物業售價指數2016年是286.1,即18年來上升了1.861倍;租金指數是168.2,即18年來上升了68.2%。


另外,我們看看1981年的數據,售價指數是24.4,租金指數是41.5,換句話說由1981-2016年,36年來樓價上升了10.7倍,租金上升了3.1倍。
表面上租金的升幅是遠小於樓價,看來租房住更化算。可是想深一層,買了房,居住成本(買房的價格,和由此衍生的房貸),是固定了,但租房的話仍然會按年上升,這就是買房和租房的最大差距。
在香港,過去的經驗是父輩早年買了房,中年時只要拿去銀行加按一點,就可以送首付給兒女買房,目的是養成子女的個人責任感。相同的故事亦當會在中國各城市中發生,與其怨樓價貴難以付擔,不如計劃在未來樓市的低潮期買房更為實際。
很多人仍然把買房當作是一種消費,錯!租房住是消費,買房是投資,供樓是儲蓄,自住是把消費變成投資。樓價會不會大跌?當社會整體效率提高,GDP上升,人均收入增長,樓價是跌不下去的。每一次樓價危機,都是因為戰亂丶經濟衰退丶經濟轉型失敗丶金融危機,現在暫時看不到這些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