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國第二板市場(納斯達克NADAQ即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蓬勃發展,蒸蒸日上,港交所見獵心起,實行有樣學樣,成立香港的第二板市場,即「創業板」(GEM即Growth Enterprise Market)。然而,這個新板實在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何以說其先天不足呢?一般人誤解第二板與創業板同義,其實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美國股市直到今時今日,與香港四會時代一樣,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與納斯達克(NADAQ)根本上就是兩間獨立的交易所,兩間交易所無論在交易方式,上市條件均完全是兩回事。只是紐市的條件較緊,納市的條件較鬆而已,納市由始至終均不是給別人創業的!任何有經濟學常識的人,均知道創業的死亡率極高。在美國如果要創業,不是打升斗市民的主意,而是要找風險基金(Venture Fund)。這些基金會投資在一籃子的創業公司身上,亦都理性地預期十間都未必有一間上到市,只係期望上到市那間所賺的錢能超越其他失敗之作的虧損。能夠上到納市的公司已經是百中揀一的精英公司,絕對不是皮包或空殼公司。納市都唔係乜野「創業板」。
第二板應該是規模較小的「次級」公司,而不是連盈利記錄甚至連獲利的商業模式(Profitable Business Model)也沒有的所謂「創業公司」。反觀香港的創業版,一開始就將「創業」作為一個大賣點,在創業版的網頁上,可以看到:「為增長企業而設的市場」
http://www.hkgem.com/aboutgem/market/tc_main.htm 除了刻意把「較小型」與「創業」混淆外,更將「創業」與「高增長」混為一談,只從其中文名是「創業板」,英文名是Growth Enterprise Market可見一斑。本來成立理念有所偏差,只要有關當局能言行一致,盡責把關,創業板也不失其作用。但參閱創業板的網頁,充滿了「關人隱仕」的不負責任字眼,例如:
「為充份了解市場的投資者而設的一個『買者自負』市場」
「鑑於涉及的風險較大,創業板以專業及充份掌握市場資訊的投資者為對象。創業板的運作理念是『買者自負」,一切風險概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在公司申請上市時,聯交所會審閱申請人的上市文件,以確保其符合《公司條例》及創業板上市規則的規定,但聯交所不會評核任何申請人的業務是否可為。同樣,聯交所也會審閱發行人上市後公開刊發的任何公布,但對於發行人所披露的資料是否正確無誤以及資料的質素及足夠與否等問題,則最終責任仍是落在發行人及其董事身上。」
無論主板或非主板,基本的遊戲規則就是「買者自負」,例如$28.8買了八號仔,但上市時明明係入門網站,搞搞下變左廣告公司,則買者不知如何負責?刻意強調,只係一種作賊心虛的無心快語。至於連資料是否正確無誤或足夠的把關責任都可以推回既得利益者,簡直是隻眼開隻眼閉的串謀行騙。如果廿年前有創業板,佳寧陳松青一定可以過關,話自己「創業」咪得羅!
對於呢筆胡塗賬,可以用一般成年男女的人際關係作比喻:主板是名門正娶的正室,合晒條件的上市公司;真正的第二板應是條件較次,但仍然似個樣的公司,就好似二奶咁,即使點衰,都唔會周圍勾佬(理論上),起碼有煮餐飯食。香港的創業版則不同,一開始就「扮」有條件上市,實質上學似國內的三培小姐一樣,只係為錢,好彩就有服務,唔好彩就串謀別人一起打劫,謀財害命,正所謂「賠錢、賠心機、賠時間」的三賠!
P.S.有關主板與創業板的分別,可見以下網址,港交所的雙重標準,已經達到自欺欺人的地步:
照佢咁寬鬆的上市條件,遲d《股海秘辛》都可以上市,3home newsgroup直頭係創業板中的藍籌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