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屍還魂──借殼上市(2002-05-25)

公司上市,有其正常的渠道,可以做正手續地以發行新股申請上市,亦可以以介紹方式出售舊股上市,申請的公司需符合一定的資格,上市的資格亦經歷多次的降低,甚至設立條件極寬鬆的「創業版」供條件不足的公司上市。但是,仍然有公司抄捷徑,透過收購已上市公司然後注入資產上市,這些「借屍還魂」的做法俗稱借殼上市。

何以有得投胎都要借屍還魂,捨正道而忽由?當中自有其原因。以現時幾間紅籌公司如中信泰富、華創、光大、首長系等,等是借殼上市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迴避國內的規限,因為在1993年青島啤酒上市前,國家政策並不批準國內的公司上市,有關公司唯有先收購一間上市公司,再透過由上市公司買入本身資產套現,使旗下業務變相上市。由於這些操作只是資產的互相買賣,法理上並非「上市」,故此能避免中央的干預。然而政策改變,部份「紅殼股」因為本身的母公司已正式申請上市,導致該等公司處於尷尬地位,最明顯的例子是中國石油(香港),漸受冷落,然而時不時傳出改組、賣盤、私有化等消息,到時到候自然有得炒。

早前有某公司正式申請上市,集資一千萬用了九百萬支付上市費用,令人懷疑其用意。借殼上市一般的「殼價」約千多萬,所謂「殼價」,即高於該公司資產的價錢。例如某殼總資產值一億,30%股權佔3000萬資產,如成交價為4500萬,則殼價是1500萬。表面上是正式上市較著數,但能以4500萬控制一億資產,加送佔65%股權的小肥羊每年進貢董事袍金,供股時自己出豉油人地出雞,對於某些別有用心的人來說,多付600萬是除笨有精。

既然是有心以小控大,自然無意讓舊股東套現。根據收購及合併守則,只要「一致行動團體」持股不超過30%,即不屬於控股權轉變,新的大股東也無需向舊股東提出全面收購。因此殼的買賣往往只是出售30%(舊例35%)的股權,剩下的股權可以出售給表面上不是「一致行動」的人仕,或乾脆配售街外,來迴避全面收購。一般作這些取巧操作的多是小公司,但是某大集團出售旗下公司股權時也用這些「那渣」手法,可見利益面前,道義可以放兩旁。相對於該集團數以十億計的純利,為這區區數千萬的小利而撕破面皮,這樣見小利忘大義的人,幾年前妄想做突手,第二屆無行時回公司當家應算是有自知之明。

現時市面上玩「殼買賣」最出位的要算是陳先生,除了多次買賣殼公司外,最經典是先將某報借殼上市,見賣殼有利可圖時,除了賣殼之外,竟然向新公司購回某報的業務,那些被人當豬仔那樣賣來賣去的小股東不知有何感想?

其實今時今日,只要有心上市,大把正式渠道,創業版的上市資格似有若無。仍然要用非正式方法上市,明顯是「項莊舞劍,志在沛公」,當然,買入空殼公司的股票,也不似是為求公司業務增長獲利,只能說是「各取所需」。

One thought on “借屍還魂──借殼上市(2002-05-25)

  1. 現時有無合適的主板賣殼公司? 買殼上市的流程如何?
    [版主回覆06/15/2008 12:00:00]殼股並非理想投資對象,但如想研究,可參考周顯果兩本書,你會發覺呢d股極之難玩,雖然可以賺到大錢,但蝕錢的機會更大,只因我們並非局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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