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幅度對一般人來說比較陌生,但是英文可能會較為熟悉:Span of Control。除了這兩個中英名詞外,還有叫管理幅度(span of management)或監督幅度(span of supervision)。其實都是指一位主管能夠有效直接監督幾多個下屬,或者直接報告的部屬人數。一位主管監督部屬人數愈多,控制幅度就愈大;反之,監督部屬人數愈少,控制幅度就愈少。
蒙古成吉斯汗組織軍隊,以「一對十」作為組織:一個人管十個人就是十夫長;一個人管十個十夫長就是百夫長;還有千夫長和萬夫長。聖經也有關於羅馬軍團的編制:
http://www.glorypress.com/devotional/BibleQA.asp?CID=1&SID=2&QAID=66
千夫長(Captain軍長,民卅一48)和百夫長(Centurion)皆係古時羅馬軍營組織一種官制,在新約時代是以六千人為營制常額,每營分十大隊,每大隊分三小隊(太廿七27),其長官為大隊長,即千夫長十員,及百夫長六十員(徒廿一31,32),或以全隊共為六分隊之組成,有領袖六人,每分隊約六百人,有一人率領,稱為千夫長,羅馬兵之駐於耶路撒冷者僅一分隊(約十八12;徒廿一31;廿二24,28;廿四22),亦為軍官之統稱(可六21;啟六15;十九18)。
至於百夫長,按古歷史此職統兵百人,但羅馬時制稍有變更,或僅有六十人,哥尼流,猶流二人皆嘗膺此職,一則篤信基督,一則善待保羅(徒十1;廿七1),故皆負重望,除此以外,尚記有二百夫長,為信從救主者,即迦伯農之百夫長,(太八5),及十字架前之百夫長是也(可十五39;太廿七54)。
控制幅度可以從個人層次和組織層次去理解。一個人究竟可以管多少個人,與個人能力有關係,但是始終有一個極限。在一個人數極多的組織內,很難以一個人管理所有人,於是要把人們組織起來。一個主管可以有效地指導多少個下屬,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組織要設置多少層次,配備多少管理人員。在其他條件相同時,控制跨度越寬,組織效率越高,這一點可以舉例證明。
假設有兩個組織,基層操作員工都是4,096名,如果一個控制跨度為4,另一個為8,控制跨度寬的組織比控制跨度窄的組織在管理層次上少兩層,可以少配備800人左右的管理人員。在成本方面,控制跨度寬的組織效率更高。但是控制跨度過寬,可能會降低組織的有效性,因為管理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為下屬提供領導和支持,影響員工的績效。
下圖顯示出兩種組織型態。A是一個人管五個人,分為三層;B是一個人管兩個,分為四層。
比較兩種組織,A每個人要直接管理的人較多,但層數較少,有利傳遞訊息,所以出現「組織平面化」的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