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令(並不等如即時倒閉),引發香港一眾小投資者遊行。
網上討論意見分歧,一方認為政府有責任、銀行有責任;另一方認為投資者自己也有責任。從示威者的言論,當然是認為自己是被奸人所害。英諺云:Don’t cry over spilled MILK.又係奶!喝了免檢毒奶尤可以恕,中了雷曼招的苦主又是否不可活呢?老實講,連筆者也不知這些結構性產是乜東東,只知是一堆難以明白及遊戲規則任人定的「黑盒」。
筆者並非不願接受新事物,比如窩輪、期指、炒金,全都玩過,亦都全都收手,當然是因為賺不了錢!但ELI、ELN、牛熊證、期權、外匯、商品期貨、債券、結構性產品(例如乜kill you later)從來都沒有參與,皆因兩大理由:1. 學不懂;2.懂了或一知半解,怕屈機。
債券說穿了就是借據,我們借錢給朋友也怕他不會還,何況借給陌生人?借錢給政府也不一定有得還,比如美國的狄希雲先生的後人追了二百年都追不到美國政府。股票說穿了就是打本給別人做生意,沒有往績或者往績差者你會打本給他嗎?偏偏有很多人買名不經傳的新股,作風欠佳的公司股票照買。
當然,任何學習均有其過程,需要時間,更需要金錢。沒有人一生出來便識投資,為甚麼那麼多人對於不了解的投資工具可以放入畢生積蓄?又或者為甚麼會無條件信任陌生人(比如銀行職員或證券經紀)?
筆者同情這些苦主,但廉價同情並無意義,這件事我們得到三個教訓:
1. 在認識投資工具前,請勿訓身;面對新事物時,不會做第一批接受者。
2. 對於陌生的專業人仕,在把他們當做專業人仕前,請先視之為陌生人
3. 分散投資的重要性:既然雞蛋是那麼重要,為甚麼要放在一個籃子呢?定期存款又很安全嗎?
以下是王冠一分析雷曼的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