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港出聲:無得「爆響口」的諾貝爾獎│脫苦海

美國有12名國會議員題名香港某幾個反對派童星參選諾貝爾和平獎,引起了一些風波,有人甚至想起某屆諾獎的結果,引發了兩個國家之間的貿易戰。後來,涉事的諾貝爾委員會主席被降職為普通委員。

根據諾貝爾的遺囑,和平獎是頒給「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所以發動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的美國,其總統奧巴馬獲得和平獎是可以解釋的,因為他從伊拉克和阿富汗撤軍。

香港那幾個黃絲小政客,分裂民族團結友好,發動武力佔領街道,從來沒有對和平作出貢獻,為何又可以獲得提名呢?原來不同於其他四個獎項(經濟學獎並不包括在遺囑之內),任何人都可以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過去被提名的人包括:納粹元首希特勒、蘇共史達林和意大利法西斯主義者墨索里尼,所以……是可以解釋的。

不過對於提名人則有一定的資格:「根據諾貝爾基金規定,有資格當提名人的,包括一個國家的現任國會議員、政府官員或內閣成員,以及在任國家元首;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及常設仲裁法院成員;國際法研究院成員;歷史、社會科學、法律、哲學、神學及宗教學科的大學教授和研究所總監;歷屆和平獎得主;以及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現任和前任成員等,均有資格成為提名人。」

諾貝爾和平獎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頒發,只需任何符合提名人資格的人,去信諾貝爾委員會即便可要求提名某人或某組織角逐,提名並不能代表諾貝爾和平獎評選委員會的意見。獲提名者的身份及其他資料必須保密至50年後才可公開。

那麼整件事,有甚麼問題?雖然上至大獨裁者,下至小獨裁者都可以被提名,美國國會議員有權提名,但是獲提名者的身份及其他資料必須保密至50年後才可公開。今次「爆響口」講到街知巷聞,目的不是要那些人得獎,而是一種政治表態,當然,以提名人的門檻,香港也有一些「中獨裁者」可以提名,但提了名又不可以開名,無得沽名釣譽,就自然不去做了。

原圖:https://topick.hket.com/res/v3/image/content/2005000/2006802/laan0206105_1024_10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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