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李飛講話成為一時熱話,即使沒有聽完全部的內容,但也不可以忽視其存在,德意志哲學家在《法哲學原理——或自然法與國家學綱要》序言中寫道:「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當然,筆者不識德文,但找到原文的翻譯:「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後人將之簡稱為:「凡存在即合理。」
為甚麼要強調凡存在即合理?就是要杜絕一些人將從來都不存在的事物,用「合理」、「應該」來包裝,以誤導世人。筆者最近在群組中看到梁啟智博士的「兩句話講完『一國兩制』」,有感而發。
- 聽講聽日有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同香港一眾學子解釋《基本法》。我覺得唔洗咁花時間。所謂「一國兩制」,根本兩句講得完:站在中國的立場,是一個授權予兩制;站在香港的立場,是兩制容許了一國。所有中港問題,講到尾,就得呢兩句。
- 對於中國政府來說,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政權,所以他們管香港是一樣應份的事情,不用論證。所謂一國兩制,就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香港所有的權力都來自中央,中央給多少就多少。
- 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說,事情當然不一樣。九七問題真的是一個問題來的,香港順利過渡不是必然的事情,本來是可以很不順利的。畢竟,香港人都是因為害怕共產黨而逃離中國大陸的人及其後代,要他們重回共產黨的管治之下本來就很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整個邏輯就要反過來:若果沒有對兩制的追求,香港人從一開始就不能接受政治上的一國。八十年代的香港人有沒有錯判形勢,或對形勢的實際影響力有多大,我們可再作討論。但最起碼我們知道,如果沒有兩制,一國難以談起。之後的《基本法》起草還有特區的成立,都是因為《聯合聲明》的存在所以才存在,事情應該有困有果。(順帶一提,《基本法》的條文有說明《基本法》本身受《聯合聲明》所約束,那些聲稱《聯合聲明》不再重要的說法是冇睇過《基本法》)
以上是面書的原文節錄,圖片顯示這兩句話是:
中國:兩制是由一國建立的。
香港:冇兩制,鬼同你一國。
這令筆者想起,以前信報前社長林行止寫過一篇社論,以「一國兩制,際定唔際?」為題。對於香港人來說,現實世界的一國兩制是:「你可以接受一國兩制,或者不接受一國兩制。」而不是那個只存在於梁博士和他的同伴腦海中的平行空間的:「你可以選擇一國兩制,或者兩國兩制。」
雖然梁博士的文章寫得比較隱晦,好等人們以為他講的是「你可以選擇一國兩制,或者一國一制」,但事實上所暗示的根本就是香港人不接受一國兩制,大可以選擇不要一國兩制,難道梁博士想說服港人接受「一國一制」?很明顯不是,而是「兩國兩制」,說穿了,就是港獨。
梁博士說,站在香港的立場,是兩制容許了一國,但事實上香港人從來沒有參與過中英聯合聲明的制定,只是參與過基本法的制定,內文卻說:「《基本法》的條文有說明《基本法》本身受《聯合聲明》所約束,那些聲稱《聯合聲明》不再重要的說法是冇睇過《基本法》。」其中兩位讀者,有這樣的對話:

「約束」和「闡明」是兩個不同的詞語和概念,第二名讀者所作的,邏輯學上是「偷換概念」。那麼究竟中英聯合聲明說了甚麼?以下是官方的原文:
http://www.cmab.gov.hk/tc/issues/jd2.htm
從內文看,中英兩國一早就協議了,一國是大前題: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
(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下略)
偷換概念不能算在梁博士身上,「冇睇過《中英聯合聲明》」就不可以走數了,因為中英兩國政府的協議,根本就是以一國為基礎,所以現實世界是「一國」,至於選擇則是「兩制」或其他可能性,而不是梁博士和其同伴所引導的其他選擇。
這件事告訴大家:「好夢從來最易醒,啱聽往往是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