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科普(1):我國各省名稱及簡稱的來歷與歷史淵源分別是什麼?│脫苦海

概括而論,省級行政區名稱的命名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類:

 

一丶地理位置命名:

如河北丶河南丶山東丶山西丶湖北丶湖南丶西藏丶海南丶陝西丶雲南丶江西丶廣東丶廣西等。

 

二丶古代官府名稱或轄區名稱命名:

如安徽丶甘肅丶江蘇丶福建丶四川等。

 

三丶賦予一定紀念意義的命名:

如重慶丶天津丶新疆丶寧夏丶遼寧等。

 

四丶以境內中心城鎮命名:

如吉林丶上海丶北京等。

 

五丶以境內河湖名稱命名:

如浙江丶青海丶黑龍江等。

 

六丶與民族名稱相關的命名:

如內蒙古丶台灣等。

 

七丶其他:

如貴州丶香港丶澳門等。

 

簡稱的命名,大致可歸納為:

 

一丶以歷史名稱命名:

如滬丶渝丶桂丶冀丶晉丶魯丶豫丶鄂丶粵丶瓊丶秦丶蜀等。

 

二丶以境內河湖山脈名稱命名:

如贛丶湘丶貴丶浙丶隴等。

 

三丶以全稱中的一或多個字代替。

 

四丶綜合上述幾類情況命名:

如閩丶皖丶黔丶滇丶黑丶遼丶青丶藏丶甘等。

 

1.北京: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名稱為「薊」,是春秋戰國時燕國的都城。遼金是將北京作為陪都,稱為燕京。金滅遼後,遷都於此,稱中都。元代改稱大都。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京」。名稱一直沿用至今。1949年設為直轄市。

京: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為簡稱。

 

2.天津:唐宋以前,天津稱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稱「直沽寨」。元代設津海鎮,這是天津建城的開始。明永樂2年(1404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為直轄市。

津: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為簡稱。

3.河北:以在黃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北道,為河北得名的開始。宋設河北路,後分河北東丶西路;金分河北東路設大名府路;元設燕南趙北道;明設北平省,後廢省,所有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北直隸;清改直隸省;1929年民國改河北省至今。

冀:古代時屬冀州,故又稱冀。

 

4.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屬河東道;宋設河東路;金分河東北丶南路;元設山西河東道,為山西得名的開始;明置山西省,後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至今。

晉:春秋時屬晉地,故簡稱晉。

 

5.內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後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並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丶察哈爾丶綏遠等特別區,後均改省;建國前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至今。

蒙:取全稱「內蒙古」中字作為簡稱。

 

6.遼寧:以遼河流域永久安寧得名。唐屬河北道;遼置東京路;金仍之;元置遼陽行省;明為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改奉天將軍,再改盛京將軍,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國改遼寧省,為遼寧得名的開始;偽滿復改奉天省,1945收復後仍改遼寧省;建國初分遼東省和遼西省,後合併恢復遼寧省至今。

遼:境內有遼河,故簡稱遼。

 

7.吉林: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唐屬東北民族地;遼屬東京路;金屬上京路;元屬遼陽行省;明屬奴兒乾都司;清設吉林將軍,清末改吉林省至今。

吉:滿州語稱「沿江」為「吉林烏拉」,即沿松花江的意思,故簡稱吉。

 

8.黑龍江:以黑龍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將軍置黑龍江將軍,清末改黑龍江省至今。

黑:北部有名河黑龍江而得名,簡稱黑。

 

 

9.上海:上海之稱始於宋代,時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1292年,上海改鎮為縣。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為直轄市。

滬:古時有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扈」,因此這一帶被稱為「滬瀆」,故簡稱「滬」。

 

10.江蘇:以江寧丶蘇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東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丶兩浙西路和淮南東路;元屬江東建康道丶江南浙西道丶淮東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江蘇省,為江蘇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蘇北行署和蘇南行署,後合併恢復江蘇省至今。

蘇:境內有蘇州,故簡稱蘇。

 

11.浙江:以浙江(又稱錢塘江)得名。唐屬江南東道,設浙東觀察使和浙西觀察使;宋置兩浙路,南宋又分兩浙東路和兩浙西路,簡稱浙東路和浙西路;元設浙東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設浙江省,為浙江得名的開始,後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至今。

浙:因最大河流浙江而得名,浙江則今之錢塘江,簡稱浙。

 

12.安徽:以安慶丶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和淮南西路;元屬江東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安徽省,為安徽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後合併恢復安徽省至今。

皖:春秋時該地曾為皖國,故簡稱皖。

 

 

13.福建:以福州丶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江南東道,後設福建觀察使,為福建得名的開始;宋置福建路;元設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後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至今。

閩:境內有閩江,故簡稱閩。

 

 

14.江西: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後設江西觀察使,為江西得名的開始;宋置江南西路,簡稱江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及江西湖東道;明置江西省,後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至今。

贛:省內有一主流贛江,簡稱亦由此而來。

 

 

15.山東: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南道;宋設京東路,後分京東東丶西路;金更名山東東丶西路,為山東得名的開始;元設山東東西道;明置山東省,後改山東布政使司;清改山東省至今。

魯:春秋時屬魯國地,故亦稱魯。

 

16.河南:以在黃河之南而得名。西漢即有河南郡,為河南得名的開始。唐大部分屬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設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設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後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至今。

豫:古為豫州之地,簡稱豫。

 

17.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屬江南東道丶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為湖北得名的開始;元設江南湖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為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北省至今。

鄂:古代時為鄂王封地,簡稱鄂。

 

18.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後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後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至今。

湘:境内有一着名湘江,简称湘。

 

 

19.廣東:以廣南東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以舊廣州轄地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為廣得名的開始;元設海北廣東道;明置廣東省,後改廣東布政使司;清改廣東省至今。

粵:春秋時屬百粵地,簡稱粵。

 

20.廣西:以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置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為廣西得名的開始;元設廣西兩江道;明置廣西省,後改廣西布政使司;清改廣西省;民國仍之;建國後改廣西壯族自治區至今。

桂:歷史上廣西地域屬桂林郡,故簡稱「桂」。

 

21.海南: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明屬廣東省;清仍之,正式稱瓊崖為海南島;民國仍之,後設海南特別行政區,仍屬省;建國後設海南行政區,仍屬省,1988升海南省至今。

瓊:因秦以後稱這一帶為瓊台丶瓊州或瓊崖,故簡稱「瓊」。

 

22.重慶:”重慶古稱「巴」。秦時稱江州。隋稱渝州。北宋稱恭州。南宋光宗趙惇因先被封為恭王,後接帝位,是雙重喜慶。1997年3月14日重慶定為直轄市。

渝:隋時,嘉陵江稱渝水,重慶因位於嘉陵江畔而置渝州,故重慶簡稱「渝」。

 

23.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屬劍南道和山南東丶山南西道;宋設川峽路(注:非川陝路),後分設西川路和峽西路,再分西川路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峽西路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稱四川,其間設四川制置使,為四川得名的開始,後改益州路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為利州東丶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後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國初分為川東丶川南丶川西丶川北四行署,後合併恢復四川省至今。

蜀:古蜀國地,故簡稱蜀。

 

24.貴州:以貴山得名。唐為黔中道;宋屬夔州路;元屬湖廣行省;明置貴州土司,是為貴州得名的開始,後置貴州布政使司;清改貴州省至今。

黔:秦時為黔中郡,亦稱黔。

 

 

25.雲南:以在雲嶺之南得名。漢即設雲南縣,為雲南得名的開始。唐為六詔,後為南詔;宋為大理國;元置雲南行省及雲南諸路道;明置雲南省,後改雲南布政使司;清改雲南省至今。

滇:古代屬滇國地,簡稱滇。

 

 

26.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後藏;後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後仍之,後改西藏自治區至今。

藏:取全稱中的「藏」字作為簡稱。另一說認為簡稱源於故稱「烏思藏」。

 

27.陝西:以陝原之西得名,源於周代週丶召二公「分陝而治」,今陝縣張汴原一帶古稱陝原,陝西就是陝原以西的涇渭平原。唐大部屬京畿道和關內道;宋初設陝西路,為陝西得名的開始,後分設永興軍路,以軍事鄜延丶邠甯丶環慶丶秦鳳丶熙河五路設陝西五路經略使;元設陝西行省和陝西漢中道;明置陝西省,後改陝西布政使司;清改陝西省至今。

陝:取全稱中的「陝」字作為簡稱。

 

28.甘肅:以甘州丶肅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關內道和隴右道;宋時東部屬宋秦鳳路,西部屬西夏;金分秦鳳路為秦鳳丶臨洮丶慶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肅路(不久即改甘州路) ,為甘肅得名的開始,後改寧夏行省為甘肅行省;明為陝西行都司;清分陝西省恢復甘肅省至今。

隴:隴山之西,又稱隴省。

 

29.青海: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屬吐蕃;元其土地屬宣政院管轄;明屬朵甘都司等;清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的開始;民國初設青海辦事長官,後屬甘邊寧海鎮守使,之後建青海省至今。

青:因省內青海湖而得名,簡稱青。

 

30.寧夏: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後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後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陝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並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後置寧夏省;建國後撤銷併入甘肅省,後設寧夏回族自治區至今。

寧:取全稱中的「寧」字作為簡稱。

 

31.新疆:西漢設西域都護府;東漢魏晉改都護為長史;唐代設伊丶西丶庭三州和安西丶北庭兩個都護府;元明為察哈台汗國和窩闊台汗國地;清統一其地,其北部稱回部丶南部稱准部,合稱回疆,設伊犁將軍;清未取「故土新歸」之意設新疆省;民國仍之;建國後改新疆維吾兒自治區至今。

疆:取全稱中的「疆」字作為簡稱。

 

32.香港:宋代以前是海上漁民捕魚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後,島上有小村名「香港村」,為轉運南粵香料的集散港,因此得名。1997年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取全稱中的「港」字作為簡稱。

 

33.澳門:名字最早記錄於明朝史書,叫做「蠔鏡」(濠鏡),意為海灣如明鏡,盛產「蠔」。後又稱做「澳」,即船隻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稱「蠔鏡澳」,因隸屬廣東香山,亦稱「香山澳」。「門」字的來歷有多種說法,一說是本地內港的媽祖廟,隔海同灣仔的銀坑相望,形成的海峽像門;另一說是本地南面的氹仔丶小橫琴丶路環丶大橫琴四島離立對峙,海水貫流其中呈十字門狀;再一說是本地南台山(媽閣廟山)和北台山(蓮峰山)相封成門。總之,既是澳,又是門,故曰澳門。1999年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取全稱中的「澳」字作為簡稱。

 

34.台灣:以台灣府得名。唐宋均為化外地;元在澎湖設巡檢司,兼管台灣漁民;明為荷蘭所佔,明末鄭成功收復,設東寧省及承天府;清鄭氏,設台灣府及台廈道,是為台灣得名的開始,並正式稱台灣島,後改台廈道為台灣道;清末設台灣省,後為日占,仍稱台灣;民國收復,恢復台灣省至今。

台:取全稱中的「台」字作為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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