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港出聲:取締港獨組織反對派顧左右而言他│脫苦海

保安局根據《社團條例》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反對派提出各種理由作出抗議,卻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根據香港民族黨網頁指,香港民族黨為香港首個主張香港獨立的政黨,而根據保安局向陳浩天提供的資料,紀錄了陳浩天過往大量的港獨言論、香港民族黨曾印刷的刊物、曾出席的活動,可算是證據確鑿。就連陳浩天也不諱言,他所推動的就是港獨,在香港建立獨立的主權國家。

所謂「皇帝唔急太監急」,反對派莫乃光表示今次的決定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打壓」、「完全不合理」,「咁樣引用(社團條例)從來無見過」。又要套用反對派的「萬能key」:邏輯上說,從來無見過,並不代表不合理,莫乃光有責任證明這次決定如何不合理,甚至可以發起司法覆核,而不是齋叫口號。

反對派楊岳橋形容此舉猶如「殺雞用牛刀」,認為社團條例原意是取締黑社會,政府過去從未取締任何一個黑社會組織,現時卻取締一個政治組織,這是對於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諷刺。可能楊岳橋是一名「番書仔」,並不了解黑社會的歷史。黑社會的前身是洪門,是「反清復明」的組織,站在清政府的立場就是顛覆國家的反政府組織。雖然站在現代的立場,應該要支持推翻封建王朝,洪門就是符合取締的條件,可是黑社會雖然「除了好事,甚麼都會做」,偏偏就是從來沒有做過分裂國家的事情。其實警方的三合會專家曾經撰寫過多本英文的黑社會資料書籍,楊岳橋應該要去補一下課。

反對派梁家傑則指,以他的理解,《社團條例》是針對黑社會,認為政府是亂用社團條例,「條文八成以上都是講三合會,諷刺的是97年之後無用過來取締過黑社會,反而現在就用來取締得把聲來講港獨的民族黨。」作為資深的法律界專業人士,梁家傑無可能不知道法律的執行要與時並進,只要條文符合,不同的對象均可以行駛相關法律程序。倒不如梁家傑協助陳浩天如何過骨,對他們來說更加有益及有建設性。

說穿了,反對派大部份政團,均曾經企圖轉營「本土」論述爭飯食,到港獨被定性為非法後就紛紛轉呔,現在出來表態,正是鬼拍後尾枕的心虛表現。

原圖: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839208&targe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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