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提出《2018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男士侍產假由3日增至5日,這個措施本來不應該有甚麼爭議可言,但不要輕視反對派的能力,他們就是硬要提出要將男士侍產假進一步增至7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明言,若果立法會通過修訂到7日的決議,政府將會撤消整個議案。
反對派就執著這種情況,說政府不聽從議員的建議,是屬於行政要脅立法,更有反對派議員黃碧雲形容,政府的做法是公然要脅立法會,屬於行政霸道的手法。然則增加至5日,是經過勞顧會協商的修訂,政府接受勞顧會決定,就不會支持未經勞顧會討論的議員修訂。
事實擺在眼前:是反對派企圖凌駕於勞顧會的決定。反對派經常掛在口邊的是香港的法治精神,事事有規可遵,有既定的機制行事,偏偏最喜愛挑戰這種現況的正正反對派本身。這種情況不是第一次發生,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筆者就舉另外一個例子,去年政府提出《2017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將公共小巴座位的上限由16個增至19個。反對派議員尹兆堅就提出修正安,把座位數目增至20個。後來撤回修正案,卻說政府是恐怖份子,以草案為人質作要脅,強迫他撤回其修訂。
香港多年來實行技術文官制度,提出的草案並不是拍腦袋出來的,而是要進行研究,以及諮詢業界的意見,甚至有特定的委員會提出專業意見,政府才以之作出修訂。尹兆堅憑甚麼說19座不行,一定要20座而不是21座呢?
用最簡單的辦公室生態詮釋,反對派所作的就是「爭功」,為了令到自己能「成功爭取」,而不惜推翻制度之下所作出的集體決定,可見反對派眼中只有自己的小算盤,何來顧及過香港人的整體利益?以前用「真普選」來否決政改,本身就是同樣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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