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04年5月20日上午9時30分起,歐亞農業(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該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按照《證券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除牌程序(除牌程序)予以取消。第17項應用指引正式訂明了聯交所將長期停牌公司除牌的程序。
該公司股份由2002年9月30日起停牌。因此,該公司的股份實際上已暫停買賣超過了18個月。
該公司自2003年10月31日起已處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根據除牌程序,若於第三階段結束時(就該公司而言為2004年5月1日(限期),聯交所仍未收到該公司有效的復牌建議,其股份的上市地位即會被取消。在該公司股份停牌後至限期結束期間,該公司曾在2003年12月24日向聯交所提交復牌建議,但上市科認為有關建議並不可行。因此在限期結束前,該公司未有提交任何有效的復牌建議。
聯交所已通知該公司,其須根據《證券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第3.1段,就其股份的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於本通告發出同一日向公眾刊發公告。
簡單地說,仍然持有歐亞農業的股東,不論大小,手上的股份已成廢紙,加上歐亞無法追回賬面上存在的資產,亦無營業進行,公司更是人去樓空,一如春夢了無痕!
相對於佳寧、海託、工商銀行、八佰伴等前輩的「轟轟烈烈」,歐亞之死來得淡然,靜靜地卻並不安詳地離去。沒有人大篇幅地探討其死因,更沒有人發覺,歐亞致命之病,竟然在好幾間上市公司均普遍存在,只是歐亞病得急,連迴光返照的機會都無就去了!既然沒有人有興趣祭奠,又無人願做死因研究,筆者唯有硬著頭皮,從網上零零碎碎的資料中整理一個大概,以作警惕。
下文是一篇講述歐亞主席楊斌的判案:
http://www.asiatimes-chinese.com/916six.htm
來源:中國《國際金融報》
楊斌案六宗罪 (15/09/2003)
9月7日,遼寧省高院對楊斌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合同詐騙罪、對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楊斌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人民幣230萬元。瀋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合同詐騙罪、對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被數罪並罰判處罰金人民幣560萬元。被告單位瀋陽歐亞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犯偽造金融票證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一宗罪:虛報註冊資本
判決:判處楊斌有期徒刑2年
其一,虛假出資人民幣8070萬元。
其二,虛假出資港幣1.255億元(折合人民幣133117850元)。
二宗罪:非法佔用農用地
判決:判處楊斌罰金人民幣60萬元判處歐亞實業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三宗罪:偽造金融票證
判決:判處楊斌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歐亞農業公司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四宗罪:合同詐騙
判決:判處楊斌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判處歐亞實業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五宗罪:對單位行賄
判決:判處楊斌有期徒刑1年;判處歐亞實業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六宗罪:單位行賄
判決:判處楊斌有期徒刑1年;判處歐亞實業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如果大家還有興趣看完全文,就會驚覺,整個歐亞集團(包括上市未上市,以至主席個人的業務)基本上均在違法的基礎下進行,公司股本固然是「作」出來的,業務是侵吞農地,手段是貪污舞弊,本質上,是一宗騙案。騙案做得好似好大,20億的虛假資產,數以億計的虛構營業及盈利,是否獨一無二呢?有人硬說這是個別事件:http://www.eobserver.com.cn/ReadNews.asp?NewsID=1783
然而,有留意國內股壇新聞的朋友,均否定這是獨一的,個別的事件。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銀廣夏」事件。內容大致是,一間公司虛構了數以十億元計的出口精粹品的生意,對手是一家叫「誠信」(真諷刺!)的德國機器公司,後經人到德國商會及天津海關核實,全部都是假數!整個集團的會計記錄均有可疑之處,越挖越深,最終是倒閉收場。除了這兩個個案外,是否就沒有更精彩的呢?當然不是!淨係「上海首富」周正毅的農凱集團一案,就是充滿了虛假、欺騙、暴力,比武俠小說更精彩。廈門遠華案又何嘗不是另一種精彩!
說了那麼久,大家可能懷疑:為甚麼本文的標題是「山西庫銀 南洋木林」呢?其實這兩句是國內電視劇的情節。「山西庫銀」是《雍正皇朝》的情節。話說雍正初登基,希望清理各省的虧空庫銀,山西本是窮省,總督諾敏卻能「先天下之清而清」,一年半載將幾十年來的虧空補回。田文鏡卻表示懷疑,在點算銀庫的實銀與賬面數時,正確無誤,一試之下,原來那些實銀,其實是山西銀號「借」出來做戲的!很多民企股的所謂資產盈利,就是這樣得出來的。結果,牽連了整個山西二百多個官員。歐亞一案導致瀋陽市政府被挑了,遠華案令廈門海關換剩一人,古今之事何其相似!
而「南洋木材」則是《走向共和》的情節。話說慈禧太后修建頤和園,要用南洋木材,有人開價六十萬兩採辦,後經李鴻章查探,原來購木的費用只是十萬兩,卻有幾十萬兩是用來疏通上上下下的官員。即等如周先生想收東八塊,理論上要比地價,實際上錢銀用了交朋友,有乜法子唔武力迫遷?
民企股在業務上多不紮實,很多均以高科技、綠色、環保、新發明來包裝,其實每多空中樓閣,又要涉及龐大的「交易費用」,在沒有透明度的私人企業中尚可有緩衝的空間,一上市,事事要透明度,要交待,要被審核。這難道不可以解釋為甚麼上市以後大股東仍然大幅進行個人投資嗎?
目前上市中的民企股有沒有這類害群之馬呢?隨便可以舉到數間,為存忠厚,大家還是自己做功課吧!
P.S.到現在,竟然仍有為歐亞農業塗脂抹粉的文章:http://www.e-works.net.cn/zzcz/z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