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新版權法(2007-04-12)

回應戰神兄關於新版權法

http://hk.myblog.yahoo.com/war-god/article?mid=643

正如筆者以前講,華資細經紀行成日抱怨被外資行搶了市場份額,事實上部份能夠提供較佳網上服務及發展衍生工具買賣的華資行日益壯大,外資行根本就唔志在散戶的生意。誰偷了偷的乳酪?

http://www.tokuhon.org/mhv/forum/viewtopic.php?t=4228

地產業也一樣,廿幾年前英資地產公司一敗塗地捲席走人,華資地產也進行了殘酷的淘汰賽,那些沒有能力或沒有人相信有能力興建優質物業或豪宅的發展商也越益縮少,但要提供優質服務,局外人甚至行內人也不甚了了,例如筆者上次版聚所講的高壓管理法,香港仲有好多人以為游下游下可以做到退休,事實上不出十年在國內企業的強力競爭下,香港任何企業都沒有機會游下游下。

垃圾,是沒有人付錢買的,即如三份免費報,也出現厚此薄彼的現象,因為現代人最寶貴的不是荷包內的幾個錢,而係時間同心思。香港某些所謂文化產品,連影印或BT也是浪費地球資源。遠的不講,南京大屠殺無乜見人死,爭產劇先來幾日胡鬧劇情,套套片唔係警察黑社會就係打麻雀,一係迫人認同前香港游泳代表隊好靚仔或屯門屋村妹驚為天人,香港文化產品係掂的,點解賣唔到去美國日本之類的專重智識產權國家?

又即等如早兩日同人討論葡萄園點解嘭一聲賣97%,無他,M型社會,錢人地大把,你有乜本事要人地比你先?

2 thoughts on “回應新版權法(2007-04-12)

  1. 脫苦海兄,我早在星光新聞組時代已久仰大名,今天竟有幸找到你的blog。 請繼續為大家(尤其是廣大老散們)寫更多好的分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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