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頭你話人地貪得無厭,果頭你自己又係貪得無厭。港女乙為全家買保險,港女丁為十個friend支人工,大家彼此彼此。」
「多謝你們為2017護航」
旅發局前總幹事臧明華昨多次提及,帳委會成員譚香文前日批評她「貪得無厭」一事。她激動地說,自己01年入職前,人工比旅發局還要高,身為打工仔去爭取薪酬是合理做法,「我減人工入來,是否貪得無厭?我身為打工仔,為家人健康作保障是否有錯?」她認為,指控對她不公道,亦為家人帶來壓力,「如果貪得無厭這四個字,影響我個人職能,影響旅發局本身成績,(我)願意承受指控,但我不覺得要求自己薪酬有問題。」
惟委員鄭經翰其後指出,根據文件,臧明華由渣打銀行轉工到旅發局並非如其所說減薪。他說,政府01年聘請臧明華時,若連同其約滿酬金,年薪為380萬元,與她轉工前沒分別。而且,她在渣打的其中一項福利是認股權,鄭經翰指這反而有風險,因為既要必須約滿才可行使,而且股價可升可跌。他希望指出事實,不想臧明華誤導公眾,而且他又說擔任旅發局總幹事是公職,必須要有承擔。
議員鄭家富亦質疑,臧明華在任期間,高層編制及薪金大幅增加,基層人手則大減,人工亦沒有增加,似是肥上瘦下。臧明華否認,她解釋做法只是跟隨人力顧問報告,而且當旅發局亦轉型成為推廣機構,故才將屬基層的研究部門外判。
有議員亦批評,為何有11名員工薪金超出可接受水平(即市場125%以上),而沒有即時減薪,反而另有45人一直低於市場水平,卻遲遲未獲加薪。臧明華解釋,該11名員工是服務多年的員工,而且表現屬最好的一批故才獲准保留薪金,但會透過擴大職能及凍薪,將薪酬與市場拉近,另外45人則並非不獲加薪,而是用漸進方式逐年加回。聆訊今日會繼續,旅發局財務及編制委員會前主席高鑑泉亦會首次作供。
立法會議員終於成功爭取加薪,行政會議昨日通過明年10月下屆立法會起,將議員薪酬調高15%,由現時每月的56,750元增至65,263元,同時增設相等於4年任期總薪酬15%的「任滿酬金」,以及每年2.5萬元的實報實銷醫療津貼。政府每年因此增加約6000萬元開支。
有議員不滿立法會議員的薪酬只及政府新開設的局長政治助理一半,指是矮化立法會;有學者則指今次加幅偏高,建議應考核議員,再按表現決定能否領取十足十的任滿酬金。
議員一直爭取和政府首長級薪級表第二級(D2,每月約11.5萬元)官員同等待遇,但昨日行會通過的加薪幅度,仍與議員要求有一定距離。前劉慧卿和社民連陳偉業均批評政府是看不起和矮化立法會,劉慧卿說﹕「6.5萬元和我們在1998年的6.3萬元差不多,政府設個政治助理都十幾萬元,議員就叫我們犧牲去做,政府自己就大魚大肉。」
下屆立法會議員不但可以加人工,一般議員還獲得約47萬元、相等於任內薪酬15%的「任滿酬金」,但對議會內的全職議員來說,今次加薪幫助不大。亦有議員歡迎加薪安排,相信可吸引專業人士從政。
像前的劉慧卿,她指自己有3個辦事處,共聘請了10名職員,每月辦事處的開支便花掉12萬多元。她說現時的辦事處實報實銷津貼根本不敷應用,她每年要自掏腰包補貼10多萬元。她認為當局應同時增加辦事處的實報實銷開支。
我就唔信劉慧卿會倒貼!!!
[版主回覆12/22/2007 15:28:00]我信又點,萬世巨猩呀?要十個assistant,又唔見得做左d乜野出黎。
自己加又唔見咁諗
民主黨李華明指出,中電9年以來未加過電費,今次卻過不了十年大關,至第十個年頭,就與港燈一起「拍拖加價」,是「衰收尾」之舉。他認為中電大可動用發展基金,補貼燃料價格上升。民建聯陳鑑林說,每年兩電提出加價,政府、 立法會 均感到無能為力,促請政府藉新一輪的利潤管制計劃談判,更有效規管兩電。
議員單仲偕則詢問環境局長 邱騰華 是否滿意兩電加價要求。邱騰華拒絕評論,但在現有機制下,已盡力游說兩電減少加幅,「爭取利潤協議在10%以下,政府已有取態」。議員促請政府緊記今次教訓,在新一輪協議談判可利用立法等程序,有效規管兩電。
脫苦海兄真係好到肉,我鍾意!
[版主回覆12/23/2007 01:12:00]中電加4%,港燈加5%
報紙賣有個婆死慳電每月不過百元,咁每月加$4-5以下又如何?
又有個食肆話,電費加幅5%,食物加幅又要5%,你間食肆係唔係賣電嫁?
又有個洗衣舖話,電費佔成本8%,加電費後每月使多1萬,咁即係成本增加0.32%,嘈乜野?
但係都唔及呢個quote正: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說,電費加5%,一間中型食肆每月電費3萬變3.15萬元,連鎖大商戶還可稍加價分擔成本,但服務屋街坊的小商舖,一碟炒粉麵才賣20多元,若加價數元已足以趕客, 壓力 極大。
有幾可有咁平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