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權威拿在自己手上──香港文人喜插贓(2009/03/28)

 

事先聲明,筆者雖然沒有講粗口的習慣,但是小西能679琅琅上口,講粗口並不表示無文化,但不問場合情境講粗口不宜名之謂無教養或者失禮,只能目之為愚昧;皆因這樣做,明明有道理都變無道理,其他人想支持也不敢支持,甚至令到別有用心的人食住上;有些人是值得別人用粗口罵,我們不這樣做只是策略問題,比如以下兩段粗口片就令人痛快:

 

原因:

 

要表達同一樣野,唔用粗口就無咁痛快,卻不會予人口實,以下是無粗口版:

 

就這件事,應該被人整的人在旁看戲,寫下信發下聲明,佔佔道德高地之類;財會劉主席第一次時說聲不到,第二次就要做野,人被趕了出來或自願走,卻達不到應有目的,這條路根本就行不下去!可是每憑這類場面,又係旁人抽水的機會,昨天《AM730》就出了這篇文:

 

專欄 – 香港話齋(彭志銘): X街≠粗口 (P.39)

在此,我必須大大聲的說:「X街」,這詞並非粗口,頂多,它只是一個咒罵語。「X街」,字面義是「X倒街上」,寓意「倒斃街頭」。古時,中國傳統習俗,人要死在家中,才算善終(即「好死」),一旦橫屍街頭,就是不得好死也!所以,「X街」一詞,肯定是怒罵怨咒之惡言,但,絕非粗口(粗言穢語)在香港,粗口的定義,一般而言,只是涉及性器官及動作的廣州話,連上海話的「媽B」、福建之「X你娘」、北京「X你媽」,都不曾聽過有人異議!昨有香港芝麻官,說自己心中的粗口定義,是那些不?子女講的話,吓!那不單止無知,甚至無法律常識,和不尊重法治社會。做官的,說那是粗口,就是粗口,咁!呢度仲有皇法嘅?香港特區政府之不濟,連粗口與俗語也分不清楚。兩年前,廣管局錯責電影《秋天的童話》裡「X街」一詞後,今日,竟仍死不悔改!搞到傳媒引述議員為「X街」爭拗時,要將「X」字DO咗去!你話幾X街呢!

 

粗話的禁忌知識

我這半輩子讀書最少的時候,就是在電台工作的那一段日子了;但也正是在那短短的十幾個月,我才有機會看到一本一般人看不到的「密典」,嚴格地說,那其實是一本手冊。這本手冊是香港廣播管理局發給各電子傳媒機構的指南,凡是上面列出來的詞彙,都不能在大氣電波散佈傳播,因為那全是些鄙俗不堪,有乖倫常,傷風敗德的粗話與黑社會背語。真有這麼多的禁忌詞彙,多到足以編成一本手冊嗎?有的,我舉個例子:「柳骨」。「柳骨」就是黑社會成員稱呼牙簽的暗語,太黑了,所以我們電台主持人當然不能使用。

我敢打賭,今天任何一個自稱黑社會成員的金毛小伙子也不可能知道什麼叫「柳骨」,那它為何還會出現在一本九十年代末期才重新編定的禁語手冊呢?沒人知道。不過我們一幫同事又很驚訝地發現,本來人人都以為是粗話的「仆街」居然不在手冊之內。早知如此,當年大家就不必擔心電台的火爆名嘴罵人「仆街」了。

彭志銘在他的新書《小狗懶擦鞋》就特別替「仆街」平反,指出「仆街」是咒人橫屍路邊,頂多惡毒,卻不是平常那些總要和性事拉上關係的粗話。而且他還更正大家,「仆」字的正寫應為「踣」,同學們要注意。

從魯金數起,經過吳昊,來到彭志銘,他大概算是這一脈香港俗文化掌故書寫傳統的第三代了。正如兩位前輩,他不避俚俗,甚至還有越俗越妙越粗越過癮的一股顛覆氣質。就拿這本《小狗懶擦鞋》來說吧,書名固然是粗話諧音,一開篇更是先聲奪人地讀者粵語正字:、原來該分別寫作「」、「」,而且字字有出處。

看到這,說不定你已經想向淫審處投訴我了(坦白講,我也不敢肯定這篇文章能否順利見報)。所以在書展見到這本書時,我也以為影視處一定會把它列為禁書。可是再讀下去,你就會發現它也不盡是由頭髒到尾。例如廣東話常把女人的乳房叫做「lin」,一般以為是有音無字,結果彭志銘查考到《東莞縣志》去,發現「淰」這個字本義濁水,由於乳汁分泌出來也是混濁的,於是乳汁也叫淰汁,後來才脆用「淰」指稱乳房。

《小狗懶擦鞋》很有彭志銘以及他那「次文化堂」出版的一貫風格,總是不辭勞苦地為最粗鄙的小道瑣事發掘出上下千年的文化脈絡,引經據典,為的就是證明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看不起的東西其實是怎麼回事。似乎一個髒字只要在《說文解字》出現過,就突然變得不髒了,就變得很有文化,能登大雅之堂了。我一直不大同意彭志銘的這種傾向,因為一個粗話之所以為粗話,並不在於它的歷史有多悠遠,也不在於它的字形和意義是否在歷史的流變中被扭曲變化了,而是它在此時此刻的語意佈局佔了一個粗鄙的位置。被人用粗話問候,縱使罵你的人搬出《康熙字典》向你指出那個字有出處,也不見得你就會恍然大悟,心情愉快吧?

然而我又想起那本電子廣播界的密傳手冊。當時同事慎而重之地把它交到我手上時,一再告誡:「千萬不能給主持人看呀」。為什麼?這本官方精心編制的冊子難道不就是為了給大伙們一個指引,叫大家不要犯忌嗎?不,廣播管理局的態度很清楚,這本手冊只能在管理層間傳閱,我就是能看上它一眼的最低層別的幸運兒了。如此說來,我們也不能照它指令主持人不准說什麼,只能坐以待斃,等到有人投訴才乖乖受罰!這是什麼道理?直到我離開電台那一天也解不開這個謎。據說是當局怕主持人看了之後會故意犯禁,又或者拿它出來公開嘲弄!

可見我們不但要禁粗言穢語,甚至連關於它們的知識也要禁,這時我就格外能夠體會彭志銘的用心了,他不是要挑戰現存的粗話禁忌,他想挑戰的是種禁忌知識。

(梁文道(牛棚書院院長))

 

原來彭先生曾為粗口著書立說,筆者也是頭一次聽,但一代宗師黃霑先生著的《不文集》倒有一本。梁院長講到禁絕粗言,未免借題發揮食住上,而且明顯犯了邏輯學上的非形式謬誤──「偷換概念」。那本禁書是「鄙俗不堪,有乖倫常,傷風敗德的粗話與黑社會背語」,辜勿論這本所謂大全應否視為一把量度「粗口」的尺,粗話就是粗話,背語就是背語(例如「復桌」、「嚮」、「黑腳」),院長大人及彭先生正是企圖蒙混過關──從來沒有人說粗口只限於「性器官及動作」,例如「你老味」、「你老母」、「陷家剷」、「條那星」,又無性器官,又無動作(其實彭先生是否想講「性行為」?),算不算是粗口呢?

筆者在中大讀人類學課程時,當時的講師譚小姐說文化一詞有幾十個定義,沒有公識唯一的定義,並不表示沒有定義,更加不是任何人自己砌個定義出來就說了算,而那個定義卻與大多數人的認識有段距離。同理粗口亦不是沒有定義,亦從來沒有任何學術或研究權威把粗口局限在器官與行為。

 

維基百科

髒話,一些華南方言如粵語、湘語、潮汕話等稱為粗口,閩南語稱為歹嘴,台語稱為粗話、垃圾話。為令受話者(或週邊的聆聽者)感到被羞辱或冒犯的用字遣詞。英語中,髒話(Profanity)一詞最初含義僅用於表示瀆神、褻瀆神聖,或隨便的提及神的名義(瀆神的說法或賭咒)。特別是這樣的說法: “God damn it”(天殺的)、”go to Hell”(去死/下地獄)、及”damn you”(去你的)。 髒話的意義現已延伸至包含色情、性別歧視、貶損、種族主義及具有性意味的字眼。英語中,常用的有”fuck”(肏,又稱「操」,性交之)、”shit”(屎)、”penis”(屌)、”cunt”(屄,陰道之意,有時也用來侮辱女性)、”nigger”(黑鬼)、”chick”(原本解作小雞,但有時用作對華人的侮辱)及常見的”bitch”(潑婦、婊子)、”ass/arse”(屁股、驢蛋)及”bastard”(王八蛋)。同時,若當成虛詞使用,或用以表示不滿,則英文中的 “Jesus”『耶穌』、 “Christ”『基督』、”Jesus Christ”『耶穌基督』與 “Goddamn it!”『該受天譴的』也當成是髒話。

香港的粗口基本上等於廣東粗口,但並不完全相等於廣東粗口。廣東粗口適用於說粵語的地方,包括華南地區、香港、澳門、及海外唐人街等地,通常與性器官或性行為、詛咒倒霉、死有關,而粗口的諧音亦有時被運用作罵人或說笑等。例如「小」(古俗寫為「屌」、或「𨳒」)、「鳩」(古俗寫為「尻」、或「𨳊」, 在日本,此漢字的用法與以下所解說的並不相同)、「西」(俗寫為「閪」)柒、撚(有說正寫為「𡳞」等字。一些粗口字,特別是單字有時會放在正常的語句中以加強語氣用作「助語詞」。

 

廣州話粗口研究網

「廣州話的髒話稱為「粗口」,說髒話是「講粗口」,形容愛說髒話是說某人「爛口」或「粗口爛舌」。此外,「爆粗」、「講三字經」、「問候別人母親」、「炒蝦拆蟹」、「媽」、「媽叉」、「媽媽聲」等均指說髒話。廣州話粗口的定義因人而殊,有人將某些俗語和黑社會用語也視為粗口,如「條女」(那個女子)、「打鑊甘」(狠狠打一頓)、「寸」(囂張)、「報寸」(舉報)、「還拖」(還擊)、「斷正」(當場被揭發)、「老笠」(打劫)、「老點」(欺騙) 等。現有的粵方言專書,似乎沒有特別論及廣州話粗口的定義。另一方面,香港法例訂有禁止粗口的條文(參看第12章),但竟然亦無清楚說明粗口的定義,相信執法人員及審案法官須自行詮釋何謂粗口。儘管沒有權威定義,但是按主觀語感判斷,公認的粗口應有「仆街」、「咸家鏟(

家鏟)」兩詞及「

」五個核心粗口用字。」

 

香港理工大學管理學系高級講師洪興立

講「粗口」是廣東俗語,文雅地說,應該叫做「粗言穢語」,英文則是 `profanities’ 或者 `swear words’。香港法例有禁止「講粗口」的條文,但卻沒有清楚說明其定義,全靠執法人員及法官自行詮釋,《兩鐵合併附屬法例》只不過是沿用舊有法律而已。「講粗口」是一種語言的暴力,根據社會學專家曉士教授 ( Professor Hughes ) 的研究,「講粗口」挪用了性與暴力的禁忌,除了可以泄憤之外,講者更能透過「粗言穢語」,作為「自我建構」( self-construction ) 的過程。簡單地說:「講粗口」不單止是為講者提供發泄情緒的平台,同時亦可以壯膽和增強自信,確認個人的認同感,更可藉此建立與友儕的關係。

 

罵人至高境界,無需一粒粗口字,甚至無需半句侮辱說話,卻能令人無言以對,例如周星馳在《唐伯虎點秋香》內的對罵,網上找到這幾句:

不帶任何粗口可以鬧到人冇聲出

1你沒有狗的外型,但有狗的氣質

2你知道點解行雷既時候會遠離你?因為我驚上帝懲罰衰人果時打錯左。

3我看見你穿絲襪,我終於明白了...原來蘿蔔都要包保鮮紙。

4我唔會叫你做白痴,亦都唔會話你係低能,因為唔想高估你既智慧。

5老賓話你知:你有董伯伯既智慧,有阿松既誠信同豬一樣既大腦,你與屎並進,永遠膚淺。

 

不過,都唔夠呢個絕:

致各部門主管及員工:為使公司各部門主管及各職級的工作關係更和諧,經管理層商議後,現請各部部門主管及員工參考下列日常應對.避免日常工作上所產生的言語衝突,促進公司的生產力情況

『被要求加班時』
試著說:「也許我可以加班把事情做完」
不要說:「你老母 你想我做到幾撚多點?」

『被要求執行時』
試著說:「我不確定這樣是不是能夠實行」
不要說:「根本就行唔撚通!」

『質疑時』
試著說:「真的嗎 ?」
不要說:「唔撚係丫!」

『 表示意見之一』
試著說:「或許你可以去詢問一下別人的看法」
不要說:「你等著有冇人會屌你!」

『表示意見之二』
試著說:「我 當然也很關心」
不要說:「睇下邊個會理鳩你?」

『表示意見之三』
試著說:「嗯 ,這很有意思」
不要說:「呢d係乜撚野黎架?」

『否認時』
試著說:「不好意思 ,我並沒有參與這項計劃」
不要說:「錫!呢單野關我撚事?」

『接受任務時』
試著說:「我會 試著把這件事情插進工作進度中」
不要說:「你老母你唔撚早d同我講? 」

『表達他人立場時』
試著說: 「他可能不太熟悉這件事情」
不要說:「佢屎忽生左響個頭度o卦!」

『答覆質疑』
試著說:「所以你 不太滿意這件作品?」
不要說:「錫!你又想玩乜鳩野?」

『工作過重時』
試著說:「我手 邊的工作量可能有一點過重了」
不要說:「你老味,人工雞碎咁撚多,係 唔係想做撚死人啊?」

『表示工作態度』
試著說:「我喜歡接受挑戰」
不要說:「又俾d西野我做丫 」

『溝通(一)』
試著說:「我 覺得這應該不會有問題」
不要說:「關我撚事?」

『溝通(二)』
試著說:「你可 能還不太了解」
不要說:「你腦袋入面裝左屎咩?」

『溝通(三)』
試著說:「是, 我們是應該討論一下」
不要說:「你老味,又要開咩吹水濕鳩會議丫?」

『答覆』
試著說:「我了解」
不要說:「明o勒明o勒,你個白痴仔!」

『同事不明白時』
試著說:「讓 我再解釋一次吧!」
不要說:「我要講幾撚多次你先明呀!」

『同事要加班時』
試著說:「我留下一會幫你 吧。」
不要說:「關我撚事,收工先,BYEBYE 你」

 

香港與粗口有關的法律條文

禁止對政府人員使用粗言穢語的條文

《生死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174章)第21條規定:
「任何人妨礙或抗拒為依據本條進行死因查訊而獲登記官授權的人員,或對該等人員使用粗言穢語,或在該等人員作出合理查問時,無充分因由而拒絕作答,或故意提供虛假答案,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公眾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第139條規定:
「如任何人為執行本條例所訂的職責而行事,或為執行根據本條例作出或發出的命令或手令所訂的職責而行事,則另一人如故意對其妨礙、抗拒,或對其使用粗言穢語,而本條例並無就此訂定其他條文,該另一人即屬犯罪」。

禁止在公共場所或交通工具使用粗言穢語的條文

《海洋公園附例》(香港法例第388B章) 第5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粗言穢語、高聲叫嚷或作出對海洋公園內任何遊客或任何動物造成妨擾或煩擾的行為……任何人違反……,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1個月」。

《體育場規例》(香港法例第132BY章) 第10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在體育場內使用淫褻性言語或粗言穢語以致令任何人煩擾」。

《公眾生(動物及禽鳥)規例》(香港法例第139A章) 第45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倉庫內使用任何不雅或淫褻的語言」。

《地下鐵路附例》(香港法例第556B章) 第28H條規定:
「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

《防止滋擾和規管乘車規則》(香港法例第107A章) 第12條規定:
「任何人在任何電車廂之內或之上時,不得咒罵,或使用淫褻性或令人反感的語言,或在任何電車廂之內或之上或對電車廂或對公司的任何處所或財產造成滋擾,或干擾任何乘客,使其感到不舒適。」。

《山頂纜車附例》(香港法例第265B章) 第11條規定:
「任何乘客……當其在處所內時,不得咒罵或使用粗言穢語」。

《渡輪服務規例》(香港法例第104A章) 第26條規定:
「任何人身處正作領牌服務用或留供作領牌服務用的任何渡輪或碼頭內或渡輪或碼頭上,不得出言咒罵或使用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言語。」。

《天星小輪有限公司附例》(香港法例第104E章) 第4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在身處公司的任何船隻或任何處所時……出言咒罵或使用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言語,或歌唱任何不雅或猥褻歌曲」。

《香港油地小輪船公司附例》(香港法例第104D章) 第4條規定:
「任何乘客不得……身處任何渡輪或公司的任何碼頭或處所時出言咒罵或使用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言語」。

 

P.S. 呢個送的:乜野叫做大隻廣死剩把口

6 thoughts on “將權威拿在自己手上──香港文人喜插贓(2009/03/28)

  1. 問題係咪在粗口上呢? 黃生講明要將台式打人文化搬上議會, 我作為納稅人見到呢幾條友係咁燒我D 錢, 我都想佢地X 街, 咪X 再浪費時間, 開個會乜Q 都冇, 得個鬧字, 嗰度閑閑地五十幾個人, 究竟用咗幾多錢? 無能既官加癈柴議員, ………….  黃生已公開X X 公民黨, 呢三條友實被孤立….呢D 係超不智既做法. 幾個大派別等你地三個議席FREE 出黎呀. 
    [版主回覆04/01/2009 07:34:00]打從立法會選舉時「功能黨」一詞出現,很多事情已被定下來。

  2. 係香港咁既議會﹐攪左20幾毫冇寸進﹐傾乜都冇用﹐ 比D官帶住遊花園。 我就希望社民連再激D。
    [版主回覆04/01/2009 07:32:00]香港人所得到的結果沒有分別,但過程就充滿娛樂性。

  3. 其實我真係唔明社民連諗咩? 不嬲地區直選,泛民同建制派票源大約係六四之比。如果一旦社民連比人趕出立法會,泛民心底入面真係無限感激。 反而建制派就樂見社民連硬碰泛民。所以回想當時選立會時,有江湖傳聞話其實社民連係親北京既。家下睇,也不無道理。
    [版主回覆04/01/2009 07:33:00]挖屋企人牆腳,點都容易過到街上搵錢

  4. 阿"大舊"呢期係唔係要博見報, 一時要係立會自話自說解釋點解"x街"唔係不雅用語, 係咁講"x街". 一時又話反對加煙草稅, 話會影響低下階層同明益商家云云. 喂喂, 有錢佬唔食煙, 唔食雪茄咩. 我都唔明佢o的理論.
    [版主回覆04/01/2009 07:32:00]請睇返之前的網誌圖片,大學生覺得自己唔只值四千蚊果個遊行係邊個搞

Nevermind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