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一星期將有多個行業人員發起遊行或工業行動爭取增加薪酬,包括社工、教師,以及已經一個多月的扎鐵工人。我們從來未見過在香港有私營機構的員工可以用這種方式加薪,包括電訊盈科工會。因為香港私營機構缺乏像美國通用汽車那麼大的單一僱主,自然亦沒有私營機構的強大工會,來代表各間公司的各式各樣員工。但這種集體談判制度仍能存在於具有單一僱主的行業,如醫生、社工、教師。
扎鐵業比較特別,十多年來均有以工會代表及商會的集體談判,簡言之就是由工會代表眾多(不是全部)工人,商會代表眾多僱主。這種談判機制,是建基於兩個代表真的有「代表性」,其實只是建築在浮沙上的堡壘:只要任何一方或者兩方的個別成員可以繞過談判機制私下交易,這種集體談判機制便會名存實亡。
既然傳統工會認為只有他們具有對工人的代表性,且看看他們的「喉舌」所談如何: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潘頌禧)扎鐵工勞資糾紛激化,扎鐵商會昨突然宣布將薪酬建議由875元再恢復至850元,勞方狠批其出爾反爾,為事態火上加油。工聯會今日會發動整個建築行業的勞工到政府總部舉行集會,申訴建造工人10年來的苦況。職工盟亦決定明日開始將每日的罷工集會,由天光道地盤移師至中環海港政府大樓,並會到多個地盤掃場,呼籲其他工人罷工。勞工處則表示,當局會繼續斡旋。
扎鐵工勞資雙方日前談判破裂,近百名扎鐵工人昨晨繼續在天光道地盤集會,展開第25日罷工,部分扎鐵工人更到十多個地盤掃場,呼籲其他工友加入抗爭,一批工人到達荃灣楊屋道的地盤時,與正在開工的工人發生推撞,最後由在場警員調停。從事扎鐵30多年的「西貢華」批評商會完全沒有誠意,無視工人訴求,並指商會有心挑釁工人情緒。
1年減薪3次 嫻姐:工人好苦
工聯會今晨會發動整個建築行業的勞工到政府總部舉行集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指,社會及建築行業的生意轉好,一批參與興建千萬間大廈、出汗出血的扎鐵工人卻十年來「受夠苦」,「一年內減他們三次薪,由1,200元減到出現三種不同工資,包括有日薪工資、長薪工資,有尼泊爾工資,這樣公不公道呢?」
她表示透過是次大型集會,讓社會明白工人分享不到經濟成果的不滿,理解工人近月來這樣「火」的因由。
商會須釋善意才有商量
她強調,除非資方甘願肩負社會責任,釋出善意,工人才會返回談判桌:「我看不到工人有什麼做錯,已經好大忍讓,剩下來就是商會問題,不單扎鐵商會,還包括整個地產商會一起釋出善意,我們便會重返談判桌上。」
她又認為,建築商、地產商及分包商之間,存在「層層壓迫工人」的機制問題,除了行內必須處理,特區政府一樣要正視問題,「不能夠指這個是勞資雙方,我同意是雙方的事,但在此情況下是否應出多一點力呢?」
團體籲工人赴地盤掃場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則稱,商會毫無誠意解決問題,故明日將會動員到中區海港政府大樓的勞工處總部集會,現正等候警方審批,並透露部分地產商如新鴻基及恆基已能給予扎鐵工900元日薪,而明日他們會號召工人到不肯加薪的長江、新世界地盤示威,以及在元朗、旺角、沙田及觀塘等地盤繼續「掃場」。
指工會態度劣 商會:再談無意義
【本報訊】扎鐵工潮愈演愈烈,勞資雙方爭拗白熱化,更稱不會主動返回談判桌。扎鐵商會宣布,因工會不接受他們的讓步,決定收回調高875元日薪的決定,更稱與工會再談判已沒有意義。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批評商會出爾反爾,另指工人將日薪底線減至900元已有很大誠意,但商會卻堅持在850元,根本不想解決問題。
扎鐵工潮今日踏入第26日,扎鐵商會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宣布收回調高日薪至875元的建議。扎鐵商會第一副會長余偉明表示,工人代表前日的會談欠缺誠意,態度惡劣,並拉隊離場,破壞雙方長久的合作關係。他稱,因為工會不接受他們的讓步,決定收回把日薪調高到875元的建議,強調再與工會談判都沒有意義。
商會強調把日薪調高至875元已超越底線,加幅高達16.23%。余偉明表示,工會提出的900元日薪,加幅高達20%,判商難以接受,擔心會令公司倒閉:「到時不是加薪,而是欠薪。」商會解釋,因與承建商的合約規定,工作時間是朝8晚6,惟有增加休息時段,以符合工人每天工作8小時的訴求,強調「無搵笨」。
續迫壓或令判商倒閉
商會會員黃少明表示,行業經營艱難,以自己的三判公司為例,在2000至01年期間每年有5,000萬至1億元的工程生意,至2003年回落至最差的數百萬元,聘請的員工已從以前的300多名,跌至現時的30多個。
扎鐵商會會長曾登發表示,加薪幅度過高可能會令不少判商面臨結業,屆時工友或要面對「有汗出,無糧出」。
籲工友復工 勿被煽動
曾登發表示,目前承判商的接單價,較10年前下跌5成,現時難以大幅度加薪,更呼籲工友「不要給一些人煽動」,鼓勵工友返回工作崗位。商會表示,若工會拿出誠意,商會願意繼續談判。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表示,商會不應出爾反爾,批評承判商已不再值得信賴。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會繼續斡旋。
結果是統一的面價(即是未七除八扣的日薪標價)也不能維持,能承接較高價工程及出較高工錢的公司繼續存在,出不起的就索性倒閉或遷移到外地如內地及澳門。夠工開的人繼續夠工開,吊鹽水的繼續吊鹽水,被人點相的連工都無得開──判頭次文化是「價格以外的競爭」:不是一個
人願意收低薪就一定有野做,無論工人或者分判商一樣,至於為何如此筆者也不想細表了。
誰人會因此受害最大呢?這又令筆者想起一件往事:有工會要求由所屬的政治勢力分拆出來自立門戶,吵了不久便不了了之。在第二產業日漸息微,第三產業未能接受工會概念的社會中,單純以工運起家的政治勢力是注定要日落黃昏,隨著集體談判機制解體,「路線不正確,有人有槍也會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