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港出聲:記協心中有沒有專業精神?│脫苦海

有關香港人使用的語言又再引發爭論,對上一次是究竟廣東話是否母語,今次的主角換成了英語。事緣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日前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當回答英文新聞記者有關土地供應問題時,直言用英文重覆一次廣東話的答案是「浪費時間」(waste time),希望新聞處處長日後考慮安排即時傳譯。

事後記協有人炒作此事,指責這是「對英語提問的輕蔑態度」,進而上綱上線到「很多人擔心香港『內地化』,特首及官員若不帶頭多用英語,會令人覺得香港特色逐漸消失」,甚至說「就算即時傳譯也容易出現混淆,未必能百分百準確」。

這就令到筆者想到,有在港少數族裔的代言人(注意:是代言人),不斷投訴由於不識寫中文字,導致就業和生活出現困難。筆者倒想反問:老一輩的華僑在英美由於不懂英語,只能生活在唐人街,有沒有人要求外國將中文列為法定語言,以遷就不懂英語的人?

大家可以看一看事件的經過:記者第一條問題問到林鄭支持填海言論,第二個提問是香港電台英文台記者就同一主題提問,林鄭以英語回答時指,用英文重覆一次廣東話的答案是「浪費時間」。客觀地看這件事情,若果第三名記者要求以普通話再重覆一次,第四名記者要求以閩南話重覆一次,第五個記者要求以客家話重覆一次,是不是一種合理而理想的情況?若果不是,問題出在那裡?

筆者會認為,該名以公帑支薪的港台記者表現極不專業,為何要問一條重覆的問題?如果原因是他聽不懂第一條提問的話,這個人究竟有沒有做香港記者的資質值得令人懷疑,就正如在唐人街不懂英語的老華僑,不會想到去當記者,不斷用「母語」接龍別人用英文問題的道理一樣。

至於說即時傳譯也容易出現混淆,未必能百分百準確,解決的方法不應該是叫回答者「Nicam」,而是在香港,兩文三語雖然不算是對記者的基本要求,也應該是他們追求的目標。正如在台灣,國語、閩南話、客家話都是很多人說的語言,如果某一名記者聽不懂的話,獻醜就不如藏拙了!

原圖: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756217-%E9%A6%99%E6%B8%AF-%E5%90%8C%E4%B8%80%E7%AD%94%E6%A1%88%E5%88%86%E4%B8%AD%E8%8B%B1%E6%96%87%E7%AD%94+%E6%9E%97%E9%84%AD%E4%B8%8D%E6%BB%BF%E6%B5%AA%E8%B2%BB%E6%99%82%E9%96%93%E5%80%A1%E8%A8%AD%E5%82%B3%E8%AD%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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