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亂冷球──評消費稅(2006-07-09)

消費稅建議即將出台,社會各界即時討論,與其說是講道理解決問題,不如說是各為其主各護其利,欠缺一個較「廣闊」的觀點去討論這個較「廣闊」的稅項。以下是筆者整理各界意見及附上個人意見:

現時香港稅基非常狹窄,在利得稅方面,全港約有七十五萬戶登記企業,但六成利得稅收入來自繳稅最多的八百家公司;上年度有三百四十萬工作人口,由其中十萬人繳納六成薪俸稅。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昨日在新城電台節目《才俊群英會》中表示,未知道商品及服務稅的內容,但他認為香港公共財政稅基太窄,財政波動較大,政府難以規劃長遠政策。

由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與港台合辦《香港競爭力論壇》上,梁振英認為,銷售稅是唯一可擴闊稅基,又可行的稅種,「銷售稅大家想了這麼多年,想不到另一個可以讓政府有一個比較寬闊的稅基,因此(銷售稅)是令政府有一個穩定、可預計的財政收入情況下,剩下來的稅種。」

何謂稅基狹窄?個人的理解是兩個層次:一是納稅者(包括個人及公司)的數量,即是不納稅者多。如嫌納稅者太少,低收入甚至一貧如洗都應該交稅,無需要消費稅,學習中國歷代或者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咁按人頭抽稅,咁就人人都要交。但清朝先有康熙的「滋生人口永不加賦」,再有雍正的「攤丁入畝」,即是不再以人口徵稅,而改用資產徵稅,可見稅收集中以及按收入及財產計算更為公道。

第二個層次,即使納稅者多,大部份的稅收由小部份納稅者支付。稅務學會「曾經」認為:「本港80%的利得稅僅來自3,000家公司,而80%的薪俸稅僅由17%的受薪人士承擔。這一組數據常被誤用來證明香港的稅基過於狹窄;然而,我們認為,實際上是反映了本港收入分配高度兩極化的問題。一個收入和財富分配不平均的社會,採用累進稅制較為適宜。 」「平心而論,政府的收入來源是廣泛分布於社會不同環節的。即使繳納直接及間接稅不多的人,仍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本港社會的運作成本。」「政府實行用者自付徵收部份服務費用,並實施強制性公積金(從經濟角度實為另一種政府收入來源),已具有將本港的福利負擔再分配的效果。」「推行強制性公積金供款一類強制性儲蓄可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從經濟角度看來已經擴大了政府收入的基礎。 」

筆者認為,無論那個層次,擴闊稅基不是要沒納稅的人(往往是窮人)納稅,就是要納較少稅的人(相比於大公司即是中小企,相比於打工皇帝即是所謂中產)納更多的稅,各位就見到以下自相矛盾的建議:

香港稅務學會會長鄒揚敦表示,政府可透過增加綜援金額,以補貼基層,並可調減薪俸稅,紓緩中產壓力。

本學會的觀點非常明確:開徵這樣的稅種主要目的是擴闊香港的課稅基礎。我們不支持為擴闊稅基而引入的稅種,例如商品及服務稅(GST)僅被利用作為增加政府收入的一種手段。 既然商品及服務稅不應被視作為增加收入的手段,那麼一旦實行,中產階級與低收入階層的稅賦就應當減輕。(我們會在適當的時候就減輕中產階級與低收入階層稅賦的具體方法做出建議。)

香港總商會副主席蔣麗莉認為醫生、律師等服務行業不應徵收銷售稅,同時工商界的利得稅亦應作出調整,以免影響香港的競爭力。她其後補充說,理解政府推出GST是要保持收入平穩,但如能同時降低利得稅,工商界便毋須擔心加重成本,亦不用將成本轉嫁至消費者。

行政會議討論有關文件時特別提出,為免增加行政費用,政府應將豁免項目減至最少,市民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坐巴士、看私家醫生等都要付GST,但為減少各階層人士的負擔,政府會建議一系列的補償措施,包括削減薪俸稅、利得稅等直接稅項、增加綜援金額,甚至以現金回贈。

政府不會一刀切要求所有商戶代徵GST,只會強制每年營業額高於某個水平的大企業及商戶作登記,小商戶如士多、街市檔口等則屬自願性質,此舉可避免加重小商戶的成本。

消費稅的目究竟是甚麼?有些人死口說只是改變分配,而不是增加稅收,例如「廣闊稅一旦成功實施,現存直接稅就應如何減少。廣闊稅不應被用作是加稅手段,而只是擴大課稅基礎的工具。 」但多了行政費,唔收多點稅,誰人支付?

在一次由中央政策小組召開,關於優化稅收結構的研討會上,Mirrlee教授曾有趣地指出:消費稅或者增值稅體系的稅基和本港現行的直接稅稅基是相類似的。若在香港新開徵消費稅或增值稅,等於在同一稅收基上重疊實施多套不同的徵收體系,將産生額外的行政管理成本,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此外,消費稅及增值稅具有累退的性質,這與閣下“能者多付”的原則也是不一致的。

引入GST的主要目的並非為增加政府收入,而是希望透過此稅擴闊本港稅基,故政府會將GST的稅收,重新分配作出一系列的補償,減輕各階層人士的負擔,舉例說,現時領取綜援的人士,政府會考慮增加綜援金額,直接抵銷他們因開徵GST後,在衣食住行各方面所增加的財政負擔,為他們提供安全網,以免他們百上加斤。

而現時繳納薪俸稅的一百二十萬名納稅人,政府會建議適量調低薪俸稅稅率,每年為庫房貢獻逾六百億元利得稅的七十五萬戶登記企業,則可獲削減利得稅。

圖窮匕現:

民主黨西貢區議員范國威在台下發言時,表明反對GST,指GST備受市民和商界批評,擔心損害香港競爭力,建議倒不如引入環保稅。論壇另一嘉賓行會成員陳智思聞言後隨即反駁,說本港稅率已經很低,港人自己卻不知道,市民要求低稅制的同時又反對GST可能是自己欺騙自己。

陳智思語帶無奈地說,市民要求低稅率的同時,政府惟有依靠地產收入,但此舉卻又被指摘為官商勾結。他續嘆社會一方面訴求改善環保等方面長遠措施,「嗌口號乜都話好」,但到找有人付帳時,市民又不肯付出。最後他更直接硬銷說:「我絕對贊成(GST)!」

P.S.今次筆者見到一個可喜的現象:少了很多所謂「中產」行出來支持建議,任何明眼人,都不難洞悉背後的目的,除了「可能」得益於這些行政費用的從業員例外。

參考資料:香港稅務學會網站( http://www.tihk.org.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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