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Copper Tone(2007-01-25)

信報作者程逸先生創作了一系列「新哲理」成語,筆者印象最深刻的是「含糞噴人,先污其口」。此語改自含血噴人,原意是捏造事實,誣賴他人,一字之轉,傳神地反映某些人是一路做著一件事,一路指這件事不對,例如老豆講粗口教仔不准講粗口。但老師走入投注站捉學生卻不在此列。是不是雙重標準,只是一線之差。

曾特首在宣佈參選前參觀競選辦公室,被某些議員認為是公器私用。輿論反應有正有反:

正方

明報社評:於法無錯 於情有虧2007年1月24日

【明報專訊】有意爭取連任的行政長官曾蔭權,前日乘坐行政長官座駕,巡視他在灣仔的特首選舉辦公室,並高調表示自己24小時都是行政長官,沒有所謂的公餘時間。這番言行,昨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引來多名議員的質疑和批評。雖然,曾蔭權的言行並無違反《基本法》的規定,甚至與美國、英國、日本等民主政治發達國家的慣常做法無大分別,但是香港並非一個具有真正民主選舉的社會,而且公眾對公務員在選舉事務中堅守中立的做法,有很高的道德要求;尤其是曾蔭權和競爭對手梁家傑的未來特首之戰,選情幾乎是一面倒,掌握行政優勢而競選連任的曾蔭權,更應當對自己的言行提高標準,要求從嚴,讓這場未選已知結果的特首選戰,添點君子之爭的示範功效。

看曾蔭權在上班時間乘坐特首座駕巡視自己的競選辦公室這件事,不外乎從法、理、情三方面入手。

於法方面,正如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昨日回應議員質疑時所言,《基本法》容許現任特首參選連任,等於現時的立法會議員爭取連任,亦同樣是議員身分參選,不需要休假。政府不會協助曾蔭權參選,但仍需向曾蔭權提供座駕和保鑣。曾蔭權的做法,並無違反法律規定。

於理方面,根據美國、英國、日本等民主政治發達國家的經驗,競選連任的總統、首相,通常都會利用執政資源,為競選活動造勢。而且,競選連任者亦同樣毋須請假,且可以繼續享受與自己的職務相當的交通工具和保安。不過,由於這些國家的民主政治運作成熟,「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今次某個競選連任者可以利用執政優勢,下次在野黨上台後可以依樣畫葫蘆,機會均等。

然而,香港目前仍未建立有真正意義的民主選舉制度,8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特首,是港人不得不接受的過渡安排。香港要學民主政治發達國家的選舉事務安排,不能葉公好龍,只學其一,不及其餘。

於情方面,由於北京的首肯與支持,此次競選連任,曾蔭權根本就是勝券在握,更應自我克制。而且,公眾對公務員保持行政中立的道德要求甚高,有議員質疑曾蔭權在辦公時間到選舉辦公室,等於使用公帑,並非沒有道理。假如曾蔭權當日是在正常的下班時間之後(例如黃昏),巡視競選辦公室,就可避免不必要的道德爭議。

曾蔭權回應外界的質疑時表示,自己會依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規定,依法辦事,請大家毋須擔心。外界亦相信,此次曾蔭權巡視競選辦公室所引發的風波,並未涉及違法問題。不過,曾蔭權藉執政優勢在不適當的時候展示自己的強人本色,容易適得其反,令形象受損;若能以行動展現公私分明,更易贏得公眾的好感和支持,對自己和特首選舉都是好事。望曾蔭權經此一役,能吃一塹長一智。

反方

頭條日報社論——捨本逐末 不利民主  李一飄
2007年1月24日

特首選舉隨曾蔭權選舉辦公室投入運作,溫度開始上升,但最奇怪的是,無論是對手或者立法會議員,都把社會的討論焦點,放在曾蔭權沒有申請放假的問題上,這個現象令人驚歎,香港政治人物水平之低。

議員批評的,是日前曾蔭權趁下午巡視選舉辦,對此有議員認為並無不妥,但亦有議員大張撻伐,李永達批評特首曾蔭權,利用政府資源競選,對其他候選人不公平,要求他先休假才搞競選。勞工界議員李鳳英則認為,曾蔭權在辦公時間到選舉辦公室,亦等如使用公帑,質疑是否要計入競選經費。

議員這些批評可笑之處,不是在雞蛋裏挑骨頭,而是反映了本身水平的不足。很多政府的首長,包括美國總統在內,都是全天候履行職責,根本沒有所謂公餘時間,正如美國總統到大衛營度假,一樣會處理機要,所以美國總統競選連任,都是一邊做總統﹔一邊競選,而且會乘坐空軍一號穿州過省拉票。既然總統或特首沒有「放工」時間,又何來公餘競選或辦公時間競選呢﹖

連任的總統或特首,無疑在宣傳或資源上佔有優勢,故此有政績的總統連任機會極大﹔另一方面,在職者無論做得多好,總會有失手機會,有時就算表現出色,但時間久了也會出現選民花心思變的問題,故此在任和在野,都各有優劣,視乎候選人怎樣發揮。

今次特首選舉,反對派打出要有競爭的旗號,不過,如果一場有競爭的選舉,不是集中辯論政綱,而是在枝節問題上拉扯,甚至扭曲一番,這對提升香港民主水平,究竟是否有好處呢﹖

香港人越來越喜歡這類永遠沒有結論的意氣之爭,此亦是「萬事娛樂化」的現象之一,正如林姍姍女士究竟係患乳癌還是割子宮瘤,也可以煲一大餐,但林女士不失為一名公關人才,一句:可能大家溝通上有些誤會」,既顧存了對方的面子,自己又體面地落台。

當然,掃墓之火可燒山,另一聲稱角逐特首的梁議員也難獨善其身:

都市日報2007-01-25
梁家傑被質疑雙重標準

特首曾蔭權日前乘座駕及在辦公時間巡視其競選辦公室,被已表態參選特首的公民黨梁家傑批評,是利用政府資源助選,但梁昨亦在立法會會議期間爭取提名,被質疑梁雙重標準。梁堅稱兩者不可同日而語,他亦毋須休假參選。但民建聯主席馬力指,特首及議員均是受薪的公職人員,做法應一視同仁。

梁:我不是24小時議員

被問及他是否也用議員時間做競選,梁說:「立法會依家進行緊,我發?言,亦都係行出行埋十幾分鐘,冇動用政府資源,同曾蔭權勞民傷財去參觀競選辦唔同。」

梁強調,特首是全職公職,議員是非全職,不是24小時議員,他會用個人時間做選舉工作。馬力指,議員與特首都是受薪公職,沒可能休假,請假也是支取公帑。他又說:「若批評曾蔭權3點鐘不應去競選辦,也應質疑梁家傑4點鐘做?,咁先公正。」

為社會服務的議員,是有上下班時間的嗎?是不是市民在「個人時間」內要求接見議員,可以被拒諸門外呢?議員非全職,並不表示市民的津貼只是提供予某些時段的服務,否則全職議員為甚麼津貼也是一樣?

律師的辯才無礙,但卻沒法提出足以自圓其說的理由,這樣單薄的理由要別人接受,除非自以為是「確不同
(Copper Tone)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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